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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巧,配着个小尖下巴。黑白两色分明的衣服做工考究,拾掇得齐齐整整。
“还没有,”我这是回答他的问话。“我不是警察局方面的侦探——我是大陆侦探事务所的——是受了保险公司的委托——案子我还只刚接手。”
“保险公司?”他似乎感到有些吃惊,黑黑的眼镜顶架上方两道黑黑的眉毛往上一扬。
“是啊。不是说……”
“对对,”他笑笑说,把手轻轻一挥,打断了我的话。那是一只长长细细的手,指尖过于发达,显得很难看,一些有特殊技艺的人他们的手多半都是这样难看的。“对对。那些东西肯定都是保了险的,我倒没有想到。你知道,这些钻石不是我的,是霍尔斯特德的。”
“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吗?保险公司倒没有告诉我详情。这钻石是让你先试用,再决定买不买的?”
“不是。是让我做实验用的。霍尔斯特德知道了我是研究玻璃的——研究怎样给玻璃制品上色,添色,或是染色——他就产生了兴趣,想是不是可以把这种工艺用之于钻石,特别是对一些色泽欠佳的钻石,是不是可以把颜色改得好看些,想法把黄兮兮、褐赤赤的色调去掉,把蓝色加深点儿。他要我试试,五个星期前就把这些钻石给了我,供我做实验用。总共是八颗,都不是太值钱的。最大的一颗也不过重半克拉多一点点,有几颗才四分之一克拉。只有两颗比较好些,其它都是色泽很差的。小偷偷走的就是这些钻石。”
“这么说你的实验还没有成功?”我问。
“说老实话,”他说,“我还一点进展都没有。钻石要比玻璃难侍候得多,那质地可要坚硬多啦。”
“你的钻石是收藏在哪儿的?”
“通常我也不收不藏,就随处一放——当然总是放在实验室里啦——不过最近这几天倒是一直都锁在橱里——最近一次试验没有成功,就收起来了。”
“还有谁知道你在搞这个试验?”
“谁不知道啊,这事大家都晓得——又没有必要保守秘密。”
“是锁在橱里给偷走的?”
“对。今天早上起来我们发现前门开着,橱里的抽屉给撬开了,钻石也不见了。警察在厨房门上发现了痕迹。他们说小偷是打那里进来,从前门出去的。昨天晚上我们一点动静都没听见。其它倒什么也没有丢失。”
“今天早上我下楼去,发现前门开了没关上,”莱格特太太在门口那儿说。“我就上楼来叫醒了埃德加,一起在屋里查看了一遍,发现钻石不见了。警察认为小偷一定就是我看见的那个人。”
我就问她看见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是昨天晚上,半夜前后,就在我临睡前,我打开卧房的窗子,看见街口转角上站着一个男人。我直到现在还是觉得这人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他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什么人。眼睛是在朝这边看,不过样子似乎不是在看我们这座房子。我看他大概已四十出头,个头相当矮,肩膀却很宽——一副身架跟你差不多——不过他留着粗硬的棕色小胡子,是白白的皮肤。他戴一顶软呢帽,穿着大衣——大衣颜色很深——好像是褐色的。警察认为嘉波莉那天看见的也就是这个人。”
“谁看见的?”
“我女儿嘉波莉啦,”她说。“一天夜里她回家很晚——记得那好像是星期六的夜里吧——到家时她看见了一个人,觉得他好像是从我们家的台阶上下来的。不过她也不敢说一定,后来也就把这事丢过一边了,直到家里出了盗案才又想起。”
“我倒想跟她谈谈。她在家吗?”
莱格特太太就去叫她了。
我问莱格特:“钻石没有串在一起吗?”
“钻石都还没有嵌上戒指呢,是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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