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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说。“这是你们文人在发挥创作想象了。莱格特太太怎么样?”
“你大概没有在她家吃过她做的饭吧?要是吃过,你就一清二楚了。像她那样的烹调水平,那是只有性格文静、思路清晰的人才能达到的。我还常常会忽发奇想:不知道她心目中觉得自己那个怪物的丈夫、怪物的女儿怎么样?不过依我看,对他们她大概什么都认了,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怪。”
“你这话呢,要说有道理也有它一定的道理,”我说。“不过你说到现在,还没有告诉过我一丝半点具体的事实呢。”
“对,你说得对,”他回答说,“问题也就在这儿,老弟。我把我知道的、猜想的,全都告诉你了,这里边却就是没有一点具体的事实。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对莱格特我摸了一年,却始终没有摸到一点具体的情况。别忘了我这个人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为了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通常还是很有一手的,所以你看,凭我前面所说的这点理由,你是不是就可以相信他这个人是存心隐瞒了些什么,而且还隐瞒得相当高明呢?”
“是吗?我可说不上来。我就知道我工夫倒是花了不少,却一无所获,找不到什么罪证可以把谁关进监狱。明天晚上跟我一块儿吃晚饭怎么样?没空的话就后天?”
“就后天吧。七点左右好不好?”
我说到时候我开车来接他,说完就告辞了。这时五点已过。我连午饭都还没有吃过呢,因此就上布兰科饭店吃了点东西,然后到黑人住区去看看“犀牛”廷利。
我见他正好在“大脚野人”格伯的雪茄烟店里,嘴里转悠转悠的衔着一支粗大的雪茄,在给店里的其它黑人讲些什么——店里除了他还有四个黑人。
“……对他说:‘黑小子呀,你这个口夸得也太轻飘飘啦,’说着我就伸出手去想揪住他,哎呀我不骗你们,我手刚伸出去,他早就影子都没啦,只看见水泥人行道上留下了一串足印,一跨就是八尺,往家里跑啦。”
我买了一包香烟,就趁他说话的当儿,把他仔细一打量。这人是巧克力色的皮肤,年纪不到三十,有近六英尺高,体重在两百磅以上,大眼睛突出,眼珠子发黄,粗鼻子,大嘴巴,嘴唇、牙床都发了青,从下嘴唇往下直通到蓝白两色的条纹领子背后是一道凹凸不平的黑黑的伤疤。身上的衣服还新得很,所以看上去也还挺刮,他也只是当家常衣服穿。一副男低音的嗓子深沉极了,跟着听众哈哈大笑起来,连柜台玻璃都震动了。
我就趁他们哈哈大笑的时候出了店门,听见背后的笑声戛然而止,我真想回过头去看看,不过还是忍住了,便顺着大街,朝他和明妮所住的那幢楼走去。走到离他们的住处还剩半个街段时,他赶了上来,跟我并排走。
我没开口,两个人并排走了七步。
这时他说了:“你就是在到处打听我的那个人吧?”
一股意大利酒的酸味,浓得简直都可以看得见。
我略一思量,说:“对。”
“我又干了你什么事啦?”他问,口气倒也并非不友好,而是仿佛他真的很想知道。
对面街上,嘉波莉·莱格特穿了咖啡色的外衣,戴了棕黄两色的帽子,从明妮的那幢楼里出来,往南走去,面孔正好没有朝着我们。她脚步匆匆,牙齿咬着下嘴唇。
我朝那黑人看看,那黑人的眼睛正瞧着我。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他显然并没有看见嘉波莉·莱格特,要不就是看到了也觉得根本无所谓。
我说:“你又没有什么要瞒着人的,是不是?你怕什么。管它是谁来打听你呢!”
“可话得说回来,你如果要了解我的情况,还是应该直接来找我。就是你害得明妮敲碎了饭碗吧?”
“她的饭碗不是敲碎的。是她自己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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