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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自從我家裡出事,素昧蒙面,又忽然出現的買樂高就和瘋魔了似的要和我在一起。&rdo;
&ldo;只要見不到我,他就不吃不喝,他現在才剛剛要三歲,我能丟下他不管嗎?&rdo;
買買買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希望看到樂高誕生的人。
&ldo;我沒有讓你丟下他不管,我只是不能夠接受你無時無刻都要因為他的事情而疲於奔命。&rdo;
&ldo;只要你願意,保姆和家庭老師我都可以給他找啊。&rdo;
&ldo;或者最好的私立幼兒園,寄宿也好,走讀也好,可以隨便你挑啊。&rdo;
&ldo;我不是不能接受買樂高的存在,我很樂意學著和他相處。&rdo;
&ldo;但你總也得要教他懂點事吧?&rdo;
&ldo;總得稍微分一點點時間給我這個據說是你男朋友的人吧?&rdo;姜時宇對買樂高的意見不是一般的大。
第十一章 人至賤則無用
姜時宇見買買買明明腳扭了,腳踝都已經腫了,卻還是要像沒事的人一樣走路,就默默地走進了離得最近的商場咖啡廳。
買買買以前很懶,每天走路都很少,但就算是一天兩千步封頂的&ldo;運動量&rdo;,家裡都還有給她請專門的形體老師。
說是形體,但幾乎沒啥具體的上課內容,就是教買買買怎麼走路走地好看的。
買買買的原則是,路能不走就儘量不走,但每走一步都要儀態端方。
聽起來好像挺高大上的,實際呢,就是閒得有點神經。
整天無所事事的人,總也得給自己找點事情做。
這種神經,導致了買買買的行走能力和她的年齡達到了風馬牛不相及的高度。
買買買走路,從來都不看路。
是那種著急走幾步路就會把自己的腳給扭了,或者乾脆直接就摔倒的。
姜時宇最開始和買買買談戀愛的時候,就整天要和雷達似的,看看買買買前進的路線上有沒有什麼不平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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