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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變前返抵延安。
4 全文見胡華主編前書第六頁至第九頁。
第二章 邊區政府
這一章自然是敘述我在邊區政府任內(一九三七年九月至一九三八年四月初)這段時間
遭遇的種種經過。中共中央為毛澤東、張聞天所包辦,抹殺洛川會議大家所表示的反對意見,
不顧抗日前途,推行反蔣重於反日的政策。他們在洛川會議對我所表現的友好姿態,完全是
虛偽的,實際上他們不斷的打擊我,排斥我甚至暗害我,使我這個邊區政府主席不能有任何
作為,他們的手段甚至使我達到窒息的程度。
洛川會議後,我返回延安即搬到邊區政府居住和辦公。中共素來不講究官府儀式,而且
在抗日的緊急時期,說干就干,絲毫不容推諉和耽擱。邊區政府急需改組,是洛川會議所認
可了的,我的最初任務是研究採取何種步驟,以實現改組的決議。
根據國共和解方案,國民政府只允許中共在陝北設立一個特區行政公署,其首長的名銜
為行政公署主任,屬陝西政府管轄。首長人選由中共推薦,其編制則按國民政府法規辦理。
七七事變前,中共曾向國民政府要求,這個特區應歸國民政府直接管轄,但未得到允許。抗
戰爆發後,中共更進而要求陝北特區政府組織應等於一個省政府的組織,也未得到國民政府
的允許。這個案件始終是一個糊塗案件,我極力考察也找不出任何有關的文件為憑。中共中
央在洛川會議前,就決定了自行組織陝甘寧邊區政府,其編制完全按照國民政府屬下一個省
政府的編制。據說這樣做蔣介石氏會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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