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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洗漱後,林可叄跟高中的好朋友白音通了電話。
白音旁觀了她與林可叄的整個旅程,從開始交集,到最後連最後一句話都沒正經說出口。
她將這幾天的事,事無巨細地說給白音聽。
白音的男朋友是電競職業選手,最近她都在那邊陪著比賽,這時癱在酒店陽台的花藤椅上,掃了一眼房間內不斷傳來水聲的浴室,抿了抿唇,問:「還喜歡他嗎?」
林瑾歡沉默了兩秒,很痛快地承認:「喜歡啊。」
當她推開「妄想」沉重的木門,望向那道熟悉的身影,聞到他靠近時身上熟悉的,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似有似無的氣味時,她就是覺得,還喜歡。
目光想追隨著他,想跟他多說點話,但也不是很敢跟他對視。
「那你怎麼說,要追他嗎?」白音晃了晃白淨的腳丫。
林瑾歡又是無聲了片刻,隨後才慢吞吞地說:「不吧。」
「相比起跟他在一起,我有更想要達到的目的。」
「前者太容易一輩子不再相見了。」
「我體會過一次,就是,肯定自己跟他再也沒法交集。我不想再來一次。」
……
掐了電話,林瑾歡調出微信,通過了古梨發來的好友邀請,從相冊的深處將她想要的照片發給她。
照片的像素不高。林瑾歡蹲在床邊,思索了片刻,爬起來開了自己的衣櫃。
從柜子最底下扒拉出來一個紙盒。
最上邊就是照片裡的那頂帽子,底下是一張專輯。
這帽子其實跟著林可叄好幾次演出了,被轉移到她腦袋上時,林瑾歡很壞地拽下來聞了聞。
沒有難聞的味道,是淡淡的,香香的洗髮露的味兒。
現在已經消散乾淨了。
阿德樂隊作為晚會的壓軸,演唱的曲目是《友情歲月》。
那時他們其實在b中,乃至這篇小區域都小有名氣,自己也寫過歌,但是還不敢在這種場合上唱。
他們想,總有一天可以光明正大,毫無顧忌地選擇演奏他們自己的歌,而不必擔心沒人聽過而尬場。
說是這樣說,但這歌的選擇,出於前段時間正好蹲在林可叄家裡看完了古惑仔,出於對這首歌中傳達出的兄弟情懷,幾個人都贊同。
黑色的帽檐遮住了她的視線,消去她半數緊張,
數盞燈聚焦在他們身上,放在白色琴塊上的手指有些亮得透明。林瑾歡聽見台下的歡呼聲與喊著他們樂隊名字的應援,心臟一陣陣緊縮,手指微彎,有些僵硬。
張谷鱸的鼓棒相交,全場安靜,只聽清脆的三聲敲擊聲,隨後重重敲在檫面上,聽過上百次的前奏悠悠響起,低沉又性感的貝斯也加入,一切好像是憑著練習了百來次的肌肉記憶,指尖微動,按下了異常熟悉的按鍵,塗著明艷唇彩的唇微張——
消失的光陰散在風裡/仿佛想不起再面對
流浪日子/你在伴隨/有緣再聚
……
清清冷冷的女聲的粵語並不是很標準,但就是有一種掠過心尖的感染力,唱到人的心底,黑色鴨舌帽下的長髮微微飄動,又撩動了不少人的心。
定下歌的時候,林可叄就打算讓林瑾歡主唱。粵語是他一字一句教的,一次一次掰正,眼底的鼓勵與時不時被她逗笑而微揚的嘴角,誘惑著她一步步陷得再深。
高潮的部分,林可叄按約定給她和聲,輕輕的附和著,不爭不搶。
來忘掉錯對/來懷念過去/曾共渡患難日子總有樂趣
不相信會絕望/不感覺到躊躇/在美夢裡競爭/每日拼命進取
……
林瑾歡偷偷地揚起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