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道士的个性解放(第1/2 页)
既然有人说起李季兰,那么就顺便聊聊这个话题。
很多人都以为唐代是女性权力极大的时代,这其实是一种错觉。
和前面的朝代比起来,特别是南北朝时期,唐代女性的权力不是扩大了,而是急剧缩小了。
当然了,无论是野史还是《太平广记》这一类的“半真半假”的杂文,其实里面都不缺那些“彪悍女”,动不动就是妻杀妾再杀夫再自杀这一类的剧情。
然而,正是因为“狠人”够狠,才有这样的事情会被记录下来。总体而言,唐代女性过得是非常压抑的。
奔放的女人,身后是有权力和地位在背书,而非是女人本身。
言归正传,我现在举一个很“反直觉”的例子,来说明唐代女性地位为什么会表现得相当不同凡响。
严挺之,张九龄的好友,开元末的中枢高官,他的夫人,是清河崔氏出身。
但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离婚了。
某日,崔氏找到严挺之,说她的前夫王琰犯了事,让严挺之包庇一下,严挺之答应了。
看清楚哈,崔氏的前夫,也就是跟严挺之离婚后再嫁,又离婚了,现在有可能已经再婚,就是有第三任丈夫了。
那么问题来了,崔氏是渣女吗?或者说,她这样反复离婚结婚,是不是保证了自己的权力?
恰恰相反,从这件事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崔氏几次离婚结婚,很可能都不是因为个人因素,要不然无法跟这几位“前夫哥”都有往来。
她离婚结婚,很可能都是身不由己。这算个屁的女权啊!
这就是唐代贵族婚姻的一个缩影,和普通人认为唐代女性权力大的直觉很不一样!
我这篇是要聊李季兰,为什么要写崔氏呢?
因为这关系到唐代婚姻的一个重要“潜规则”。
唐代的社会文化,是对未出阁女子要求极宽,和婚后女子要求极严!
是一个贞操观念淡薄,但宗族观念强烈的怪异集合体!
世家贵族出身的女子,婚后,代表着妻家的颜面,维系着政治婚姻的稳定。她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牌面!
婚后如果乱搞,那就意味着自己娘家颜面扫地。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不结婚,更是奇耻大辱!
唐代社会对她们就是这么严苛!
那么,凡事皆有例外,为了规避这样严苛的婚姻规则,唐代的女人要怎么办呢?
答案是出家,包括结婚后,也可以出家。
当尼姑要求极多,限制极多,所以要尽量避免,于是“女道士”这个群体就出现了。
女人若是当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道友”。
比如说,某个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汉子,又是寡妇门前是非多,舆论压力大,该怎么办呢?
出家就没事了,只要出家,随便她怎么乱搞,都没人再说什么。
但是,出家是有代价的,这便意味着放弃了“俗家”身份,也自动丧失财产支配权和家族决策权,属于一个“外人”了。
那么把视线转回到李季兰这里来。
李季兰小时候,她父亲就认为她“心性不佳”,将来必定“有辱门楣”,所以直接让她出家了。换言之,无论李季兰做什么,都跟家族没关系了。
很多人好奇,李季兰交往的那些人,也绝非全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美,为什么无人娶她呢?
答案就在这里,因为李季兰是“无嫁之人”,哪怕娶一个平民之家出身的女人,也是有“嫁娶身份”的,但这个身份李季兰没有。
换言之,她可以走的路虽然多,却绝对不包括“相夫教子”这一栏。很多各方面条件被她完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