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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作个永恒的美梦了。
第十四章
两年后——
四周一片静肃,只有大漠风沙与马匹不安的喷气声,压力正逐渐累积着。他们手里握着的兵器都被汗水濡湿,士兵们犹如绷紧的弓弦,手握紧了又放开、放开了又握紧,丝毫不敢松懈。
放眼望去,这片荒漠已经被人海所占据,一黑一黄,两种颜色各据一方,一边是荒漠蛮兵、一边则是大宋飞虎营大军,双方对峙着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艳阳无情地高照着,士兵们个个挥汗如雨,但却没有半个人敢抱怨,也没人敢掉以轻心,因为这是双方对垒的重要时刻。
这次就是生死决战了吧?双方兵马距离已不到百丈,是刀对着刀、矛对着矛,千钧一发之际了。只要双方稍有妄动,就是一场血流成河的肉搏战!
但若要比两方兵将的紧张程度,飞虎营的士兵们应该远胜于蒙古蛮兵,因为那些蒙古蛮兵不知道他们主帅是出了名的不要命,打起仗来有如天神附身——不是刀枪不入,而是无论什么样的伤都不能阻止他继续往前冲。
边承欢带领飞虎营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他年纪轻轻就因为武艺高强而蒙圣上特别拔擢钦点为飞虎营主帅。当时谁都不服气,但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之后,飞虎营里的弟兄们已渐渐把他当成兄弟手足,只要他一声令下,无不奋勇争先。
但他却变了,从皇上赐婚的那天开始。
听说边将军在新婚之夜从皇城夜奔而出,名义上是军情紧急,但知情的人都知道当时根本没有紧急军情,到底是什么事竟让新任驸马爷从皇城中仓皇而逃?至今依然是个秘密。
而整个飞虎营也从护卫皇城的职务中被调往边城,原本威风凛凛的皇城禁卫军成了灰头土脸的边关守门军。
从那之后,边将军打起仗来就开始不要命了,永远身先士卒的他,不但总是一马当先,而且还经常孤身深入险境。
就像现在这样,站在大军之前,毫无惧色地面对几十万蒙古兵手中的弓箭。难道他不知道只要对方主将一声令下,他就会被射成刺猬?
或者他根本知道,只不过是一心求死所以根本不在乎吧!
边承欢的得力副将兼先锋熊定邦此刻正在他身旁,他那双铜铃般的牛眼正目光灼灼怒视着敌方阵营,任何人只要被那目露凶光的眼神扫过都会不寒而栗。
蒙古鞑子个个高头大马,全飞虎营里也只有他这种虎背熊腰的身段才能与蒙古蛮兵一较上下。他的表情看起来很凶恶,但心里真是格老子地紧张得快死了!他那双握住链条流星锤的双手早就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不知道多少次。
为了保住边承欢的命,他早连自己惯用的大刀都放弃了,选了这又重又沉的流星锤,为的只是能在边承欢的前面先开出一条血路,好让边承欢不至于还没跟敌军交手就先被射成蜂窝或者剁成肉酱。
没办法,谁叫他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他总自责自己当初不该多事,唉啊,当初啊,他真是千不该万不该啊!
如果当初不是他一时兴起掳了段柔搞恶作剧,说不定他们两人就真的云淡风轻过去了;如果当初在陶源村他不要多事想救边承欢,说不定他当时一死百了也算干净利落,偏偏他这大老粗把不该做的、不该救的全做了、救了。事情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边承欢还是这般的不要命,他这始作俑者当然得舍命陪君子了。
他们这样对峙到底多久了?熊定邦咽咽口水,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塞了张沙纸似的又干又痛。他偷偷地瞄了一眼边承欢——真要命,又是那种表情!
又是那种「我今天绝对要战死沙场」的要命表情!他认命地握紧了流星锤的握柄,准备随时杀出一条血路。
咚!咚咚!咚咚咚咚……战鼓声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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