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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家事總不能聽一方之言,畢竟誰都有私心,宋甜甜倒不會因為同鄧珍珍關係好,就一味地覺得一定是婆婆藺秀去的錯。
「……你秀雲嬸子也覺得自己當初做錯了,但其實後來兒子同鄧珍珍結婚後,她也有心和睦相處,不過大概是鄧珍珍心裡一直記著呢……」
聽了張家婆媳兩方的話,宋甜甜心裡大概有了一個底,說穿了其實也沒有太大的矛盾。
當初張紹舟是自己想要娶臨村的鄧珍珍,不過藺秀雲卻有些看不上,不過她看不上的並不是鄧珍珍,而是鄧家其他人。藺秀雲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自認並不偏頗,對兒子也好女兒也好,幾乎都是公平的。
不過鄧家卻並不是如此,也算是很典型的重男輕女了。鄧珍珍是長女,因為是第一個孩子倒還是受了些長輩的寵愛,至少她讀了初中,她的幾個妹妹,都只不過上了小學而已。雖然她能上到初中的緣故,最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她成績不錯,可以回來教弟妹,節約一點兒錢。
鄧珍珍只有一個弟弟,那是全家人寵著的,幾個姐姐也是如此,大概是因為家庭環境的緣故,即使後來都嫁人了,既也都覺得幫襯弟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張紹舟想要娶鄧珍珍,鄧家提出的聘禮要比通常的高出了一倍,藺秀雲不太樂意。大兒子的婚事因為當兵的緣故,是拖得晚了些,二兒子也早就到了要結婚的年紀。因此兩人的婚事是一起在看的,她並不想兩個兒媳婦的差距太大,便同兩個兒子商量,面子上出一樣多,但私底下他倆可以給自己媳婦貼補。
畢竟硬是要求一樣也不現實,因為大兒子在部隊當兵,有津貼,手裡的錢明顯要多得多。二兒子不過是有力氣些,地里幹活吃得苦,年底糧食之類的也能多分一些罷了。
張紹舟覺得這個做法也不錯,便同鄧珍珍講了。而且藺秀雲也說了兩個兒子結婚後她都不再管他們的錢,家裡的錢都歸自個兒媳婦管,大兒子每個月五塊,小兒子則換成給她糧食。
鄧珍珍又不笨,當然非常心動,還曾感慨婆婆人好,結果沒想到鄧家卻不樂意了。
在他們當地一般對女兒好的人家,男方送的東西都會留給女兒,條件好的還會再添一些。當然也有跟賣女兒似的,占了聘禮卻一毛不拔的,鄧家就屬於這一類。
所以十分不願意自己的到手的東西變少了,這婚事也就拖著了,鄧珍珍因此哭了一場。張紹舟聽說後,去了鄧家所在的村子,倒不是去的鄧家,而是在他們大隊長家裡吃了頓午飯。
「後來那大隊長,也不知道跟鄧家父母說了啥,最後鄧珍珍還是嫁給了張紹舟,送出的聘禮與張二弟的一樣,只不過都被鄧家父母給留下了。但張紹舟自己另外出錢給妻子補了一份嫁妝,帶著來了張家,面子上也就過去了。」
宋甜甜點了點頭,面子上是過去了,外人就看過熱鬧,但心裡到底是不舒服的。
藺秀雲因為鬧出來的事心裡不太爽快,結婚那天臉上便沒有太高興,鄧珍珍就覺得婆婆並不喜歡自己。
「後來的事,大約就是張紹舟回了部隊,婆媳倆就這麼不冷不熱地處著。秀雲說,她其實覺得自己大兒媳人不錯,幹活勤快,家裡地里都是一把好手,後來也就釋懷了。只不過後來與娘家來往頻繁,但每回都是只見拎東西回去,從來不曾拿東西回來。」
這確實有些說不過去,親戚之間交往還講求一個禮尚往來,何況自己的女兒已經嫁了人,也有一個家需要養,不說多關懷,好歹也不該如此。
「我也問過,鄧珍珍說她們幾姐妹回家都是帶東西,還經常會比誰帶的更好。其實有時候她也覺得很為難,很捨不得,因為自家有時候都捨不得吃,捨不得穿。」
「對,這大概也是秀雲後來沖她發過一回脾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