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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躺回去,惆怅地看着天花板,答道,“走了也许就不回来了吧。大概逢年过节会来你这里打打秋风,讨一两袋大米什么的,哈哈。”
他沉吟半晌,拧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要回去?这里不好吗?”
蓝衫叹了口气,“你不懂。”这里再好,也不是自己家,客居他乡,心里总是没着落的。
乔风便不再说话,低着头像是在思考什么。
两人之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听到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有点闷,不是乔风他们家的门,但又很响,应该是隔壁的。
果然,过了一会儿,楼道里有人喊,“蓝衫在不在?”
蓝衫起身跑过去开门,看到是送快递的。她签收之后,拿着快递又走回到乔风家的客厅。
乔风看到蓝衫撕开快递,取出一张大红喜帖来,看完之后,她笑得阴森冷冽,“今天是神经病集体刷存在感的日子吗?!”
☆、第37章 误解
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