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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厅也都挤满了人。
我听到乐队的演奏声,看到国旗在飞扬,手帕在迎风招展。我对当天的情景记忆犹新。人群是来迎接一连士兵的,而那连士兵也正在列队前来。他们在内战中服完一期兵役,又要再延长一期,现在正受到家乡父老的欢迎。我当时只是个年轻小伙,但我是那个连的连长。在那一天,我洋洋得意,像个吹足了气的气球——只要一根细细的针,就可以将我扎破。我走在队伍前列,我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骄傲。
我们列队走入市政厅,他们安排我的士兵坐在大厅中央,我则在前排就坐,接着镇上的官员列队从拥挤的人群中走出来,他们走到台上,围成半圆形坐下,市长随后在那个半圆形的位子中央坐不来。他是个老人,头发灰白,以前从未担任过公职。他认为,既然他担任公职,他就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首先调整了一下他那副很有份量的眼镜,然后以无比威严的架势环视台下的民众。突然,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接着这个好心的老人走向我,邀请我上台和那些镇上的官员坐在一起。
邀请我上台!在我从军之前,没有一个市府官员注意到我。我坐在台前,让我的佩剑垂在地板上。我双手抱胸,等待接受欢迎,觉得自己就像是拿破仑五世!骄傲总在毁灭与失败之前出现。
这时市长代表民众发表演说,欢迎我们这批凯旋归来的军人,他从口袋里拿出演讲稿,小心翼翼地在讲桌上摊开,然后又调整了一下眼镜。他先从讲坛后面退了几步,然后再走向前。他一定很用心地研究过演讲稿,因为他采取了演说家的姿态,将身体重心放在左脚,右脚轻轻向前移,两肩往后缩,然后张开嘴,以四十五度的角度伸出手。
“各位亲爱的市民,”他开口说:“我们很高兴欢迎这些英勇参战的……不畏流血的……战士回到他们的故乡。我们尤其高兴,在今天看到跟我们在一起的,还有一位年轻的英雄(指的就是我)……这位年轻的英雄,在想像中,我们曾经看到他率领部队与敌人进行殊死搏击。我们看到他那把闪亮的佩剑……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他对着他的部队大叫,‘冲锋’。”
上帝呀!这位好心的老头子对战争一无所知。只要他懂一点战争,就会知道一个事实:步兵军官在危险关头跑到部属前面是极大的错误。我竟然拿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指挥刀,对部下大喊:冲锋!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你们想一想,我会跑到最前面,被前面的敌人和后面己方部队夹击吗?军官是不应该跑到那地方去的。在实际的战斗中,军官的位置就在士兵身后。因为是是参谋,所以当叛军从树林中冲出,从四面八方向我方攻来时,我总是要骑着马对我方军队一路叫喊:“军官退后!军官退后!”然后,每个军官都会退到战斗区后面,而且军阶愈高的人退得愈远。这不是因为他没有勇气,而是因为作战的规则就是这样。如果将军跑到前线,而且被打死了,这仗也就必输无疑,因为整个作战计划都在他的脑子里,他必须处在绝对安全的地方。
我居然会拿着“那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佩剑”。啊!那天坐在市政大厅的士兵当中,有人曾以死来保护我这名半大不小的军官,有人背着我横渡极深的河流。还有些人并不在场,因为他们为国捐躯了。讲演的人也曾提到他们,但他们并未受到注意。是的,真正为国捐躯的人却没有受到注意,我这个小男孩却被说成当时的英雄。
我为什么被当作英雄?很简单,因为那位演讲者也掉进同样愚蠢的陷阱。这个小男孩是军官,其他的人只是士兵。我从这里得到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教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他拥有某种官衔。他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以些微的工具创下大业,以默默无闻的平民身份完成了人生目标。这才是真正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