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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出你的‘诚意’。”
雷损也不以为意,把玩着酒杯,若有所思的故意转移了话题:“陈年女儿红固是好酒,却不应与你同饮。”他扔了杯子,扫了坛子,把小二惊到赶忙跑来时,才甩了锭银子,淡淡道:“好酒。”
小二被他说的摸不着头脑。呆呆的捧着大银子,愁眉苦脸的道:“这位爷,小号常聚集些江湖豪客,所以酒都是真的,纯的,可您为啥说是好酒,却偏全毁了?”
“女儿红不适合他喝。”雷损手指了指苏梦枕,道:“但他喝过的酒,却不能给别人再喝。下去换‘芙蓉醉’对着‘九月冰’,五比五的勾兑,用幼竹煮到八分,再端过来。”
看着小二诚惶诚恐的接银子下去,苏梦枕冲着碎了的酒坛撇了撇嘴,手中转着空杯子,不禁轻笑:“没看出来,雷老总居然是风雅之人。”
“总被邀去一些烦人的场合,看多了,也记下了。”雷损道:“不过女儿红,真的不适合你。”
“为什么?”苏梦枕挑了挑眉毛:“我偏偏不讨厌女儿红。尤其是陈年的。”
“它太烈,会增你的杀气。”雷损弹了弹袖上偶尔沾上的灰尘,似不经意道:“何况对你的病,也不好。”
苏梦枕一凛。他本不擅饮,也不爱饮。雷损在他面前,可算是行家中的行家。献丑不如藏拙,苏梦枕只微笑点头,也不说什么。
这时,小二将雷损指名要的酒端了上来,坛口一开,便清香四溢,水色幽碧,却十分透明。雷损挥手将小二赶了下去,自己给他与苏梦枕各倒了一杯,才道:“芙蓉醉与九月冰都是以花煮酒,前者取芙蓉之柔艳,后者取冰菊之清幽,再以幼竹去了酒气,留了酒香,可以说,已经是完全对身体无害了。”他与苏梦枕对饮一杯,似颇为可惜的道:“若值深冬,当以‘雪里红’对‘夜月杀’,梅兰共醉,才是以花煮酒的极品。”
“你爱梅花。”苏梦枕喝了一杯,只觉清香过喉,十分畅意,连眼前的雷损,也不那么讨厌了:“世人皆知。”
就在苏梦枕与雷损正品酒论花时,旁边一桌江湖豪客轰然叫好。只听其中一个彪形大汉喝了一大海碗酒,哈哈大笑道:“就这样,苏公子一路血战返京,毫发不伤,而且在城郊与雷老总联手重创迷天七圣的铁弓一部,据说他的刀法之精已不下与雷老总,而优雅美观似尤过之!”
这汉子在深秋天气裸着上身,露出圆滚滚的臂膀,似乎是不怕冷的。而他身边一个精瘦汉子却一直蜷缩着,似是极寒,此时便接话道:“如今苏公子声名鹊起,金风细雨楼声势大盛,我看,咱们要不要投靠过去算了?”
“不可。”先前那壮汉摇头道:“苏公子虽然被传成了绝世人物,但雷老总又岂是好惹的。我看京城几个势力相互牵制,实力相当,咱们还是待在这三不管的地方逍遥自在,强过去给人家当炮灰。”
这时,和他们同桌的黑黝黝的青年突然问道:“你们说的这苏公子,雷老总是什么人?什么是三不管呀?”
那两人被这少年一问,瞥眼看去,这青年十七八岁,看上去呆头笨脑的,腰间别着用布包着的兵刃,显然刚出茅庐,但也是武林中人,当下自豪感油然而起,便挺胸抬头,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抖搂他们所知道的。
那壮汉好象很有点口才,说起故事来居然有声有色,颇引人入胜:“这京城中,不知道苏公子的或许还有,但不知道雷老总的只怕都是白活了!咱们所在的苦水铺呢,就是个三不管的地方:官不管,民不管,帮派也不管。这儿,以前只是贫民宅铺,现在多已迁走,只剩一片残垣败瓦。这里也没啥大不了,只不过,在苦水铺以南,有一个堂,在苦水铺以北,还有一座楼,咳咳,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伙人,只要在道上行走,谁都得给他们六分半以上的面子;另一伙人,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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