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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闻那个名字,她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他是关旭,又不是关公!我为什么要跟着他啊?”
那天在医院里,关旭不仅将手机还给了她,还送了自己回家。
一路上,乐意听他咬牙切齿的说了一番童年的方起歌,说他是怎样的邪恶,怎样的天不怕地不怕,什么揭房上瓦,鸡零狗碎的坏事都干,然后每次闯完祸都要他一起去背黑锅。
导致关旭这个三好学生每次都因为那些不属于自己的错误被老头子抽。
乐意听完了他的抱怨,想象着方起歌和关旭两个人站壁角的场景笑了一路。
现在,方起歌在她面前,因为她的回答失笑道:“我头一回听女人这样说他。”
乐意欣然挑眉,“长见识了吧,要怎么谢我?”
方起歌很是爽快的应允,“好啊,请你们俩吃饭!”
“我们俩?”乐意有些奇怪的重复了一遍。
“是啊!”那天他就那样离开医院之后,关旭还特意找上门揍了他一顿。虽然暴力了点,到底是为了自己好,所以,他想找个方式和他和解。
那边,关旭大老远就听到了方起歌的声音,也是有意求和,缓缓踱来斜睨了他一眼,“方公子,你要请谁吃饭?”
“你们!”方起歌唇角轻扬,看了关旭一眼,续而对着乐意微笑,“赏脸吗?”
望着那样的笑容,乐意禁不住满脸通红的颔首。
于是,关旭兼职司机,驱车找地方吃饭。两个男人很有绅士风度的任乐意挑选,她搜肠刮肚想了半日,怯怯道:“我想去的地方,不太适合你们的样子!”
“路边摊?”方起歌从后视镜里望着她,一脸了然。
“差不多,不过好一点!”她想的是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雁南飞。
“有什么不适合的,好吃就可以了。”他闻言失笑摇头, “你以为我们俩就不吃路边摊吗?只是机会比较少而已!”
关旭对那日里他的冷血行径怀恨在心,横了他一眼,冷声道:“别说我们俩,我和你不熟,谢谢!”
在等红灯的空档,关旭还特意补充:“我不像某人,冷血的当自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身为一个有基本生理需求的正常人类,路边摊还是常常光顾的。”
“是啊,因为看老板娘漂亮,不惜光顾到食物中毒嘛。”看着方起歌满脸鄙夷的神色,乐意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学校附近吃完了饭,阵雨已经停了,地上微湿,关旭看到校园里有抱着篮球的男生走过,遂很有劲头的跑去搭话。没多久,他们就同意带两人一起玩。方起歌和关旭遂将钱包手机都扔到了乐意这边,如此一来,她就不能先走,只得坐在操场上看他们打球。
幸而今天方起歌穿着比较休闲,便于运动。虽然常年坐办公室,体力不如大学男生,球技却并不差,还在三分线上投中了一个球。关旭虽然穿了衬衫西裤,也一点也不影响发挥,过人上篮,打得有板有眼。
两个男人似乎就在那样的游戏中重归于好,没一会就勾肩搭背起来。
七月的傍晚,无风的操场上闷热无比,打了一会,众人即挥汗如雨,纷纷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乐意本是见惯了男生赤膊打球的,却在看到方起歌脱衣服的时候,莫名尴尬。
彼时,他正叫她拿他钱包里的钱去给大家买水喝。分发完矿泉水后,人群渐渐散去。夏日的夜幕姗姗来迟,天光黯沉之际,方起歌在乐意身边坐下,仰首喝了一大口水,“很久没这么运动过了,出了一身汗,很舒服!”
转头注意到她手里空无一物,他好奇,“你怎么没买水?”
“我不渴!”她摇头,垂了眼不敢看他。
方起歌看了她一眼,随即望着依然在篮筐下徘徊的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