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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卿看时间:“我们到那儿要一小时,我们两点钟就要走。”
阿愚很神气:“马上出发也可以,看我都穿好衣服了。我们走吧!”
“你妈妈不去吗?”
阿愚小声说:“妈妈很讨厌看马戏。”
程少卿探身从窗口往下看,温静雅正在楼下花园里埋花的种子。
程少卿扬声说:“给小语找件厚点的衣服,再给她准备点吃的,帮忙看看哪辆车的油是满着的。”
温静雅继续干活:“等我弄完这些种子。”
程少卿说:“马上。我们两点钟就要走。”
温静雅抬头:“你们要去哪儿?”
程少卿答:“去看马戏表演。”
温静雅气愤:“为什么不带我去?”
程少卿扭头问阿愚:“你不是说妈妈不看马戏?”
阿愚无辜地说:“妈妈昨天才说她讨厌猴子跟大象啊。今天有猴子明星跟大象明星耶,我不想让妈妈不舒服。而且,妈妈每次出门前都要打扮很长时间,会来不及呀。”
程少卿语塞:“……程浅语你太狡猾了。”
温静雅吃醋大叫:“我也要去!不许撇下我!”
程少卿点头,又看一下时间:“你还有19分30秒的准备时间。我去检查车子,你别忘了小语的外套和食品。两点钟,不许迟到。”
温静雅用短跑冲刺速度冲进屋子换衣服梳头发化妆以及给某个小恶魔找外套,其效率之高,打破了她的个人纪录。
阿愚很郁闷。她本来计划看完马戏后就缠着爸爸给她买那套女妖怪衣服。妈妈说“很黄很暴力”,拒绝给她买,可是爸爸不会拒绝她。如今她的计划又要破产啦。
(本篇完)
后记:关于《过客,匆匆》那些事儿
(一)
在开写《过客,匆匆》一周年到来之际,想搞点纪念,但是文字障碍了,审美疲劳了,所以只好扯些废话。
话说,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写一个故事的念头,虽然只是火花一现,但似乎还构思了好几天。结果尚未动笔,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见一个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没有什么关联。但是因为我行动不便,没有及时甩掉那男的,所以后来他成了我现任的老公猫先生。虽然,但是,总而言之,这两件小事害我搁浅了一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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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当初究竟想写一个什么东西,当初我几乎连大纲都打好腹稿了的。只隐约记得是个从校园开始的成长文,一直讲到他们踏入社会。扼腕啊扼腕,都怪猫这厮毁掉我的雄心壮志,不然兴许我能写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黄版的《致我们终将衰败的/毁灭的/凋谢的/堕落的/荒芜的/清仓的……青春》,然后大红大紫大黑。唔,开个玩笑。
转入正题。后来时间便到了2007年下半年,我开始看网络言情,然后……被坑得痛苦,被虐得凄凉。于是我愤然想:MMD,我要翻身当主人!我也要写文,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我想调戏谁就调戏谁,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隶主我怕谁。
于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后,我记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节那七天假日里,我开始构思我的故事。
我甚至能清楚记得当时的地点。我在厨房里边洗碗边想:我要写一对不相爱的男女,莫名其妙结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后来两人都烦了,于是闹离婚……当然不能那么便宜了他俩,离婚时要使劲地折腾几下子……最后两人发现,即便是不相爱,但对方已经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为习惯,想要放弃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然后我还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点睛之语:我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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