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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你。
蔺颂回复她: 因而你要等待,也要继续前进。
落款,Still。Still是他的英文名。
莫子余与蔺颂就这样在彼此没有见过面的状况下通信了一年,直到后来项目结束,蔺颂不得不回到莫斯科完成学业,就这样草草断了联系。
回到莫斯科的时候,蔺颂问朋友要了莫子余的联系方式,朋友只给了一个校内的宿舍电话。他打过去,幸运的是接听的人是莫子余。
他对她抱歉临时离开,如若她以后有什么事情依然可以来询问他,他留下了自己在莫斯科的电话号码以及邮箱地址。
莫子余逢周末回来电话,就像信件一样讲述一些琐碎的心事。他也总是耐心地听,而后给予客观理性的建议。
他们通话了差不多三个月时间。
一日,莫子余晚了很久才打电话来,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她说:“Still,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或许你会觉得很荒唐,但确实是真的。”
她这么说的时候,蔺颂觉得心跳得厉害,似乎要跳出胸口。
他来不及说什么,莫子余就挂了电话。
蔺颂那时候是喜悦的,他也喜欢着莫子余,他喜欢她说话时轻快跳跃的声音,喜欢她娟秀清丽的字,他习惯了每日腾出时间读她的信、听她的电话,总有种细水长流、地老天荒的错觉。
但那时候的蔺颂绝对不是莫子余所喜欢的高瘦、温柔优雅的样子,因而他没有给她答案,他努力成为她所喜欢的样子才终于走到她面前。
他一直有关注她的消息,她是个编剧,偶尔会写些书。书本上印有她的照片,及肩乌黑的长发,一双眼睛清澈明净,笑起来像个孩子。
她正好是他所喜欢的模样。
说起来有些荒唐,但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毫无道理可循。你可以因为他/她的一件衬衣喜欢上他/她,可以因为纤长细致的手指、清湛明亮的眼睛、沉静婉约的气质,甚至可以因为一句无心的话语、一个眼神,或者只是他/她出现时天空飘过的一片透亮的云。喜欢一个人很容易,但忘记一个人总是艰难。
记忆是最好的礼物,它可以阻止你轻易忘掉那样纯粹、热烈又满是遗憾的青春年少。
06
蔺颂洗漱完毕匆匆到医院去。
他刚换上白大褂,一个年轻的英俊男子就敲门走了进来。
男子穿着宝蓝色衬衣,显得贵气无比。
“hey,Still。”
“hey。”蔺颂笑了笑,丝毫没有迎接的意思,直接坐下,笑意浅浅地看着他。
“Still,you really let me down。”男子也毫不客气地直接坐了下来。
“怎么回国了”蔺颂边说边翻开了桌面的文件。
“回来结婚。”男子递过一个红色的请帖。
蔺颂微微诧异,”你不是独身主义”
“遇到了让我打破原则的人。”
蔺颂接过帖子,”那个人一定是个厉害角色。”
“可不是吗什么时候让我也喝到你的喜酒,对了,你追了七年的小姑娘追到手了吗”
“还没。”
“不是吧,居然有女孩子能在你面前把持住,她也是个厉害角色。”男子坏笑着调侃,”念书那会还真没想到你会变成现在这样,你那时候被你老妈养得肥头大耳,整个人憨傻憨傻的,居然因为一个小丫头开始减肥,脱胎换骨,想起来就搞笑。”
蔺颂脸色微变,”Stop here,Abel。”
男子更是哈哈大笑,”你把你为她做的努力告诉她,她一定会感动落泪接受你的。”
“谢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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