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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蚕蛊: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金蚕的害人能使人中毒,胸腹搅痛,肿胀如瓮,七日流血而死。
金蚕蛊和我的本命蛊虫形成的道理是一样的,所以不怕火而且异常坚硬,普通人一遇到的话只有被啃成白骨的份了。不过,可惜他遇到的是我,一个经过了万蛊蚀天咒活下来的妖怪。
不再言语,我已化身为本命蛊虫,和那一条条的金蚕蛊展开了争夺食物的战争。当然,是我吃它们!
金蚕蛊长期以来都自豪的把其他的生物当成了自己的食物,没想到今天,被成为了被我掠食的对象。角色根本转变不过来的它们,只知道一往向前,根本不知道后退和逃跑,不过一会,就被我吃了个精光。
从新化为人型,,我正准备让他也自己尝尝蛊的滋味的时候,才发现看到变成虫子又变回人的我。那疯子目光呆滞,一股恶臭从他的下体冲了出来,嘴角慢慢的流出了白秣,嘴里喃喃的只知道叫着:“妖怪,妖怪。”
他真的疯了!!!
疯,从灵魂学角度来说。是由于受不了强烈刺激,导致的三魂七魄中的一部分魂魄飞离肉体进如自我建造的幻境现象。检查了一下那疯子,没有意外的话,他的那部分魂魄这辈子应该不会再回来!
是不是上面真的有只眼睛在望着下面的一切,这个疯子以前仗着蛊毒伤心病狂的时候可能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会有今天。就让他这样活着吧。让他这辈子也在幻境里边受下恐惧的痛苦!这比杀了他对他的惩罚要大多了!
人,是不是真的那么脆弱,当发现自己接受不了的事物的时候,就会选择逃避。我终于明白万蛊蚀天咒为什么那么难成功了,一般的人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早就已经吓疯或者吓死拉。哪怕少了一魂一魄,万蛊蚀天咒都无法成功。看来当初我是幸运的,我有点想苦笑的感觉。
小女孩终于可以安静的生活了。他老死鬼老爸真正疯了以后我就经常去医院看她。有时候我发现关心她的不只我一个,还有那天病房门口和我打招呼的那个小护士。失去了监护人的她,以后的生活将成了个大问题,于是,我决定领养她。
当知道我的这个决定以后,白泽两眼一翻,差点昏了过去。
“拜托,老兄,你一个月才500块钱的工资。养个小女孩,要不是你不用吃饭,要不然你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拜托,你想一下,小朋友上学要多少钱?吃饭要多少钱,小女生爱漂亮,又要花多少钱买衣服?哎,等等。。。。。。不如这样,我们建个奇异事件侦探社,白天你当保安,晚上你当侦探,反正你又不用睡觉!既然这个主意是我提出来的,我帮你!我帮你联系业务。不过。。。。。。钱的话,我七你三!”
“我六你四!”我虽然不怎么需要钱,但为了小女孩,我不想继续当怨大头。
“五五分!”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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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异事件侦探社其实就是解决些平常人解决不了的问题,所以酬金我们的要求也很高。相信在21世纪的人都知道,养个小孩是个多么烧钱的事情!
在小女孩出院的时候,小护士也出来送行。当然,是为了那可爱的小女孩才来的。通过这几天的相处,我老觉得这个小护士不简单,以后肯定有事情会在我们之间发生!
前篇 第七章 关于白泽
(更新时间:2006…5…25 18:48:00 本章字数:2042)
白泽
号称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通过去,晓未来。不过能说人言,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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