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遇见女主(第2/2 页)
”听到万苗苗这么说,跟在万千百身后的几个知青眼神都闪了闪。
要知道大白兔奶糖在这个年代可算是奢侈品。毕竟在肉只需要7毛钱一斤的年代,一颗大白兔换算下来大概就要三四毛。
平常人家可不会吃大白兔奶糖。能有一两块儿冰糖解解馋就不错了。
听到万苗苗这么说。万千百心疼的道:“没有了,你跟爹说呀。爹去向李大队长借自行车来给你买。你是不是走路过来的呀?累不累?”
说着万千百向万苗苗走去。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大团结递到万苗苗手上。
“逛逛有什么想买的就买,这是爹这个月的工资,零花钱回去管你娘要。”
万苗苗拿着大团结,心里不由的柔软了下来。
万千百和林桂娟对她姑娘真的是没话说。甚至放到现代也可以算是宠溺姑娘的了。
万苗苗从小到大可是什么都没有缺过。在这个年代真的是太难能可贵了。
“谢谢爹。那爹你们先回去吧。我等会儿买完东西看有没有牛车,有牛车我就坐牛车回去,没有我就慢慢溜达回去。中午等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呀。”万苗苗拿过大团结,笑的甜甜的说道。
“做啥饭,我跟你娘去吃大锅饭就行。你别着急回家,你去国营饭店吃完午饭再回家。”万千百一听万苗苗还要做饭,心疼坏了。
万苗苗也知道跟万千百掰扯没用,只能甜甜的笑着,也不回答万千百的话。
万千百正要说着什么,就见身后的一个男知青站出来:“你是大队长的闺女?我们是下乡的知青。我叫李耀。”
万苗苗听到他的话,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他一遍。
哦,这个人就是他笔下的男二啊。喜欢女主的大笨蛋。
不过长得也确实挺斯文的。毕竟有一句话说得好,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读者的。
所以男二肯定也要长得很好看才能让读者喜欢。
突然,万苗苗想到,女主是和男二一起下乡的。那么女主也就在这些人里啦。
万苗苗看了这些知青一遍。立马锁定了女主。
毕竟她把女主写的非常貌美,而且最有特点的是在女主的眼下有一颗泪痣。可以说是美人的标配了。
仔细看了看,李文文果然和她写的一样。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有若柳成风之姿,很招男人疼惜的类型。尤其是大男子主义的那种男生最喜欢这样的了。
当然说的就是男主,村霸万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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