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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日晨吃完第三支冰tang葫芦,明显留恋的目光还在其他十几支上面荡漾,轻轻吁着气说:“我很久没有这样享受过了。你知道吗?如果我在外面吃,被媒体或是下属见到,肯定会被笑死。”
老板立马会意,表示理解!“安少放心,今晚你在这里的事,我绝对不会走漏一点风声。”安日晨准备起身走人了,但他知道老板不会喜欢冰tang葫芦,唯恐自己一走老板会把余下的当成垃圾扔掉,便是交代:“你把刺余的打包了,送给兜几吧。我想,她会喜欢。”
“那是的。”老板再点头:安日晨吃剩的东西,肯定,不喜欢也得喜欢。
“行吧。我碍告辞了。”安日晨走到了门口,忽然想起什么,回头望着老板,脸从木呆呆的表情晃然一变,成了一表正经的厉色,看得老板直吞口水,“她现在是孕妇。你不要折腾她,明白吗?”
“明,明白。”老板吸口气,才能答上话。
于是,当兜儿下了台,发现老板对自己的待遇明显上了一个等级。有人给她递毛巾,有人给她送开水,有人扶着她坐,有人拿着蒲扇给她扇风。最后,有人向给杨贵妃进献贡品一样,在她面前捏了一大串冰tang葫芦,说:“安少特意给您留下的。安少说,您应该会喜欢。”
兜儿,也即是墨兰,捡起一支冰tang葫芦,倒是没有抗拒地用嘴巴舔了舔:她确实是,蛮喜欢吃冰tang葫芦的。
第九十七回:我知道他是我的
从橄榄枝清吧唱完歌出来,已是接盅夜晚办点钟了。
墨兰谨守回家的时间,打了辆的士,回到住宿的地方。
这是在三环路某个花园小区租下来的房子,普通的居民住宅,七层楼高,他们住在第三层。暂时就有她、路米和卢巧巧三个人住。平日里她去清吧讨生意时,路米和卢巧巧被喝令呆在屋内,不得外出。
今晚回来,墨兰在玄关脱下鞋子,自己有钥匙,就没有叫门。来到客厅,见的走路米和卢巧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路米这小鬼又在暗地里扯卢巧巧的辫子玩。墨兰朝这个好玩的小鬼头怒了:“你给我过来!”
路米被当场抓获,只得乖乖地走到她面前受罪:“姐。”
“我是怕,如果我肚子里的孩子出来,你会不会把他当成足球踢?”墨兰叉着腰,言传身教。
路米嘴巴大张,久久不能合上:“姐,你怀孕了!”
“对。你老哥知道的。就你这个小笨蛋不知道。”墨兰边训边找张沙发坐下,这教导孩子的活儿就是累。以前怎么不觉得呢,是不是荣升为母亲后感觉不一样了。
路米听说只有自己被当成笨蛋不知道,也怒了:“你们个个都瞒着我!”
“你说,你这个喜欢欺负孩子的恶魔,我能告诉你知道吗?”墨兰歇口气,继续教育顽皮捣蛋的毛孩子。
“放心。姐,你这孩子出来,我肯定天天抱着他哄着他宠着他。如果是个女孩子,她就当我新娘子。如果是个男孩子,我把他当成小兄弟。”路米无比真诚地表示自己绝对会爱戴她孩子的决心。
“你说谁要当你新娘子了?”墨兰白他一眼:被他活活气死的心都有了。
“姐。你女儿啊。”路米一边口里咬定,一边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祈祷,“姐生的肯定是个女儿。这样我以后的老婆才有着蒂”
“去你的!”墨兰忍不住冒粗话了,如果不是有孕身,肯定像以往一样直接拿脚教训这个小混蛋。所以,她无比想念自己的亲生弟弟均世。
“姐。”路米还是很孝顺她的,给她倒了杯开水熄火,接着问,“今晚有收获吗?”
“收获是有。”墨兰模糊地答:主要是对于小孩子不想说太多。
路米知道她心思,悻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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