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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阿姨拿著一把吉他出來,叫她一聲:「見見。」
她關上水龍頭:「曲阿姨?」
「這把吉他送你好不好?」曲阿姨遞她面前。
她愣了一下。
父母已經放好行李,見狀過來說:「你送她這個幹什麼,這麼貴的東西,她沒用。」
「這吉他不貴,又是舊的,」曲阿姨解釋了一句,又說,「留在我這兒又沒用,我又不會彈。」
母親推拒:「她也不會彈啊。」
「沒事兒,給見見當個玩具也行。」
「哎呀,不行不行,那就浪費了。」母親搖頭。
她甩了甩手上的水,看著大人們你來我往。
曲阿姨轉移方向,直接讓她拿,也不問她要還是不要了。
她順從心意,在母親說出「她不要」這三個字時,她已經把吉他拿在了手上。
母親啞了一下,朝她肩膀一拍。
曲阿姨笑眯眯的。
吉他被小心地放進了後備箱,眾人告別,小陽春父母還給他們一袋水果,讓他們在路上吃。
她禮貌地一個個叫人——
「曲阿姨再見。」
頓了頓,她才接著叫:「姐姐再見。」
小陽春母親樂了一下,大約不太適應輩分。
「姐夫再見。」
小陽春父親笑呵呵的。
她最後看向小陽春,小陽春站在最邊上,起先他神色如常,後來大約意識到了什麼,他雙眼漸漸撐大。
「大外甥,再見——」她愉快揮手。
「靠……」小陽春低聲。
陽光明媚,母親上車後說她笑得像個二百五,她貼著後車窗,見到大外甥還站在原地,她掐著椅子頭枕,感覺牙齒都被風吹得酸了。
估計以後她都不會再見到這位大外甥了,可惜沒能聽他叫她小姨媽。
回家不久,又在一個陽光明媚的冬日午後,她登上電腦qq,收到了曲阿姨親戚發給她的電子照片。
後來父母跑了一趟照相館,特意將這張照列印了出來。
喻見拿著這張略微泛黃的舊照。
十多年過去,她好像還沒看懂石板路上鐫刻著的那些光陰。
蔡晉同打開車內燈,打起照片的主意,說:「你這張照片有特色,腳上的淤青怎麼來的?肯定有個故事吧!我現在越琢磨越覺得你寫書這事兒有把握,到時候書里添上你幾張私人照,不愁沒新聞。」
喻見沒接茬。
「你倒是好好想想,明星出書也不是稀罕事兒,但你的優勢就在於你從前過於低調,誰都有好奇心不是?哎對了,你小時候還是短頭髮,跟你現在的形象南轅北轍……」蔡晉同滔滔不絕。
「行了。」喻見打斷他。出門沒帶包,她把照片放進羽絨衣口袋。
蔡晉同還想再說,手機響了。
「上來吧。」孟冬在電話里道。
作者有話要說: 上一章有小夥伴說沒看懂,我調整了一下語句,沒看懂的可以再看一下。
回憶部分是女主視角,所以都是「她」,雖然是第三人稱,但這是第一人稱的視角,把回憶章節女主的她替換成我,閱讀無障礙。不過這個比第一人稱難寫,因為「我」只有一個,「她」的話,文里會出現好多其他人。我儘量寫得清楚,部分地方只能視角錯誤地出現「喻見」,避免你們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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