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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作为本体地配件,这个‘配件库’的生长期是极为漫长的。除非。你一出生就克隆一个‘配件库’,随时用以所需。这就是我所说的时间缺陷。”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我却听得汗毛直竖,呃,一出生就养上个‘配件库’?坏什么换什么?太,太可怕了。
“至于选择。按克隆的做法培养出胚胎,然后选取其中的器官培养。事实上也只是对伦理地一种回避,只不过全体培养是把‘配件库’养成了再选用。选择培养的方法不过是在‘配件库’地幼生期就择出某个器官来培养。换汤不换药。并且选择出的器官是否真能单独培养至成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成功过。”
“哪,我们这个?”我指指他的宝贝瓶子。
“普罗米修斯1号加上受异能的血液,我称它为普罗米修斯2号,它区别于克隆技术所能做的,就是选择与时间。换句话说。我们选择某个器官的细胞,用普罗米修斯2号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让这个器官完美重生。”许立地表情十分奇特,仿佛他在顷刻间有了造物者的悲悯。
我干笑着胡乱找个话题,以免自己也被他某名其妙的情绪给影响:“呃,你怎么找到这个媒介的,人血?!嘿,你还真想的出来。”
“啊?!噢!”许立恢复过来,终于明白自己不是上帝。他扯扯嘴角,不屑地说:“你这不学无术的家伙,这可不是我独创的。‘多利’知道吧?就是第一只克隆羊,它就是威尔马特利用使细胞处于休眠状态的标准技术培养出来地,也就是把细胞放在浓度降低为0。5%血清之中,这样不仅可以让这些细胞忘记自己原本只是体细胞。反而记住发育成整只绵羊的遗传指令。”
“所以,我第一个想到的介质就是血清。而你的异能发散到受者的体内,血液遍布人体,肯定会包含着某些奇异的能量。但是目前我能拿到地受过你异能的血,也就是我自己的,所以也只能用我的血做试验了。我提取出血清,一试之下居然十分有效,但似乎效果不够显著,我又试着用全血,果然就有效多了。”
他伸手又拿过一个瓶子。贴着“实验A34号”字样。一块平滑的肉块静静地躺在液体里。“这是人体肌细胞的试验,”许立顿了一下。有些尴尬地说,“呃,这个试验细胞还是你那位朋友的。”
“阿伟的?!”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小白脸为了他的试验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能用上资源利用了个彻底。
“是。你看。”许立指指瓶内。
和原来的试验结果没什么不同啊?我纳闷地瞧着,顶多这块肉瞧着光滑顺眼了点,更象菜场上卖地猪里脊肉。
“虽然它现在停止了生长,但是……”许立顺手拿过桌上地一小盅血,揭开瓶盖浇了进去。于是,随着液体的微微动荡,那块里脊肉立即以一种极慢地却又确实肉眼可见的速度渐渐长大。
我凸着眼珠子,托着快掉下来的下巴,咯咯作响地扭过僵硬的脖子,结结巴巴地对目光迷离的许大医生说:“它,它,它在长大!”
“嘘!”许立让我安静。
“可,可……”
“你现在再看。”许立指指肉块。我回头一望,咦?它不再长大了,安安静静的,好象刚才那生长过程完全是我的幻觉。
“血液中所包含的能量用尽了。”许立平静地说道,“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形我也快疯了,你的表现还算不错。”他吁了一口气,“这半个月里我做了无数次各种各样的试验,甚至试过不加普罗米修斯1号单独用血液培养细胞,结果却毫无作用,最后的试验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普罗米修斯2号,等于奇迹。”
他的眼中再次散发出火一般的激情。
可,可是,这,太,太令我惊讶了,甚至可以说得上恐怖。一个念头忽然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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