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5 页)
(玩追赶游戏老跑不快,逃跑时倒脚底生风,快得不得了),转眼之间无影无踪。
我心急火燎,只恨分身乏术——既担心打转转在家的婴儿政嗣,又担心彻之不懂交通规则被车撞了,或又去招惹人家。去他可能去的地方寻找了几个钟头,又联系上朋友,请她来我家帮忙照顾政嗣,接听电话。
彻之一旦从家逃走,经常几小时不回来(为什么他不感到害怕,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每次我都求邻居帮忙,大家一起到处寻找。
天黑较晚时,有时热心人觉得他行踪可疑,通过缝在衣服上的预防迷路联系卡(上面写着名字、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通知我们去领孩子。许多次找遍了也找不到,只好求助警察。警察神通广大,接到通报到找彻之,用巡逻车押送回来。偶尔也因为失踪后闯祸,被人家押到派出所,再由警察通知我们去领人。
父母急死,他却若无其事,嘴里嚼着警察叔叔给他的巧克力,一脸笑眯眯的样子。警察们都很亲切,总是好言安慰哭丧着脸的我,还给了我很多鼓励。
(我真的很感谢警察们,他们真帮了我大忙。)
在找到彻之的现场,他总在惹是生非。或私闯民宅,或擅进商店,如入无人之境,乱拿乱喝乱吃乱摔,真是魔王现世,坏事做绝。好不容易逮个正着,松一口气,还得去人家那儿低头哈腰赔不是。“你是怎么教育小孩的!”难免被人家劈头盖脸地责骂一通。每天为道歉而四处奔走。
只得向对方这样道歉:“怎么教都不行啊!我一定要想办法,今后不给您添麻烦。”
尽管彻之擅闯商店乱拿东西,尽管彻之潜入民宅去厕所探查,尽管彻之敲坏人家贵重物品,尽管彻之在人家墙壁、拉门上乱涂乱画,我也不能把他成天封锁在家中。我能幽禁他于一时,却不能幽禁他于一世。长此以往,当我年老力衰,无力管制他时,他会迎来怎样的结局?无非是被马上送入福利院或精神病院,从此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度过余生吧。
我陷入阿德巴约,难以自拔:难道终其一生,他一直是总给人家添麻烦的存在吗?
*要想好好外出,先满足他的要求
照顾彻之,须臾不可分神,除了他睡觉之外(白天他几乎不睡觉),购物、烧菜、打扫之时,都得让他在目光所及之处玩耍,做任何事情都要带上他。
外出购物,哪能安心!一进超市,他就来回狂奔,偌大的店堂变成了他的操场。“小彻,等一下!”我在后面穷追,好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到中意的糕点 ,则随便撒破包装(我只好买下);苹果堆成小山,则从底下抽走几个,顿时小山崩塌,滚落一地(掉在地上的苹果只好悉数埋单,回家煮烂了做成苹果派,分给左邻右舍做人情)。因此,带彻之外出购物是需要足够的勇气和决心的。
在路上,在店内,我无时无刻不在观察他的兴趣所在,注意他不要冲进车道,留心他不要碰到人家小孩,劳神他不要乱摸乱扔店内商品,一只眼购物,一只眼留神追视,神经高度紧张,随时准备紧急出动,一直与彻之形影不离。
当然没有闲心与店员、路过的朋友驻足聊天了。
我一定要想出让彻之尽量不打扰人家的措施(与其消极地把他软禁在家,还不如积极地考虑对策)。
因此,外出之时,要先满足彻之的好奇心和要求,选 迁就他做完想做的事,等他心满意足、安定下来以后,才轮到我带他去购物,去办事。因为他还没有先生的概念,不理解时间概念中的“后面”的意思,所以只好把他的欲求放在前面优先满足。
比如,去超市购物之前,先到公园你追我赶,跑个痛快,或者先去看他酷爱的电车、中意的汽车,或者去他牵着我的手要去的地方,看好他要看的东西,做好他想做的事情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