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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當張牧捧著一筐細木棍,離宋撿近了幾米,他的眼皮就翻上來了,很慢,很陰冷的樣子,死死盯住別人的一舉一動。
宋撿只顧得高興了。有活兒干,等於馬上要有褲子和鞋。接下來幾天他都在帳篷里忙,筐里有一把鋒利的短刀,他用它把細木棍的兩端削尖。尖到扎一下都能出血。
這些木棍,會用來做營地邊緣的簡易防線,踩一腳會受傷。
男孩又叼著肉回來,從前會找一個隱蔽角落啃生骨肉,還不習慣自己有了帳篷。他經常因為看不到宋撿著急,跑了幾圈才想起來,那匹狼比較笨,喜歡躲在帳篷里。
可宋撿會把吃不完的肉留下來,放到餓了的時候用。男孩很不明白,狼群沒有存食物的習慣,大家一起捕獵,靠等級高低分食。完成擊殺的狼能獲得部位比較好的肉,但第一口、最新鮮的血肉,一定是頭狼的,不能搶。
宋撿要是跟著去捕獵,肯定是什麼都吃不上的那一匹。男孩鑽進帳篷,幾匹即將生產的母狼窩在宋撿旁邊,宋撿正用短刀滑木棍子,每一下都很用力。
「撿。」男孩打來了水,把鐵皮水壺從脖上摘下來,「撿,在做,什麼。」
「削棍子,做完了我們就有鞋啦。」宋撿可想他了,撲過去舔舔。
男孩覺得這是對自己打回水的獎賞,抱著宋撿倒下和狼並排貼貼,可是還想將宋撿身上那層布料扒掉。
「狼,不需要,穿。」他對宋撿說。
宋撿才不脫呢,他才不要光著屁股躲在帳篷里。「小狼哥,我對你是不是特別好啊?」
男孩的表情很凝滯,說話都是慢半拍的。「撿,好。」
「那我們以後就特別好了,你可不能扔下我啊。」宋撿繼續舔,小帳篷里有水壺,有昨天存下來的肉乾,還有一把鋒利的刀,他非常滿足。
男孩不懂宋撿的想法,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狼群里。食物越來越少,頭狼帶著狼群去越來越遠的地方捕獵,他儘量吃很多的熟肉,讓自己快速強壯。每一匹公狼都想當頭狼,他也不例外。
成為頭狼,保護所有的狼。男孩把這個當目標,每天學習捕獵,終於,他分到了一條鹿腿,是頭狼特意讓他吃,因為這個獵物是他撲倒的。
肚子被鹿踹了一下,男孩忍著疼,叼著鹿腿往回跑,離帳篷還有十幾米遠,聽到了帳篷里的尖叫。
宋撿的聲音。
男孩扔掉了鹿腿,衝刺過去。
「啊!啊!」宋撿正在地上翻滾,兩條小細腿瘋狂地倒騰,踹毯子,故意和自己過不去。手指有一道傷口,是剛才不小心自己割破的。
視殘比全盲要痛苦,最起碼宋撿這麼覺得。
如果他完全看不見,就能安安分分當個小瞎子,可偏偏能看見剪影,世界沉浸在沙粒磨花的清晰度里,會無端生起很多煩躁。割破了手,他還要繼續削,但下刀的方向不對,削斷了一根。他忍著疼再拿起另一根,重新削起,結果就因為看不清楚,又削斷了。
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一個半盲的孩子鬧騰起來,比健全的小孩兒麻煩得多。沒被拋棄之前,宋撿每次鬧騰都會被爸爸打一頓。
看不清,又急於想要看清,宋撿會像野生動物那樣抓撓自己的眼皮,撕扯周圍能抓到的一切。他發出尖叫,尖叫聲刺耳不說,還持續很長。他以前就這樣,一直叫到自己完全啞掉,啞幾天說不出話。
眼前那些花花亂亂的剪影困住了他。一邊叫,一邊抓住自己的手臂摳撓。
視力不好,他也沒法自己剪指甲,咬指甲成了宋撿的消遣。有時咬出血,甲緣被啃成毛刺,抓一道能疼很久。
但這些疼,能暫時緩解視殘帶來的痛苦。
「撿!」男孩衝進帳篷,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