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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撿根本不想理他,專心地編繩子,睜著沒什麼用的大眼睛。右手腕上,拴著一顆狼牙。
張藝見他不理自己,打開裝零食的小布口袋,拿了一顆奶酪干塞到宋撿嘴裡。「你吃,這是我最喜歡吃的,我說對不起,不是故意嚇唬你……我真以為你看得見我。」
「這是什麼啊?」宋撿咂咂嘴,沒吃過的味道。
「這是奶做的。」張藝又給他一顆,「你的手還疼不疼?我家好多藥,我給你拿。」
宋撿搖搖頭,剛把奶酪干嚼嚼,聽到了熟悉的腳步聲。
「哥?」宋撿摸著旁邊的家具站了起來,乖乖等著小狼哥進來摸他。
少年進帳篷了,看到張藝,眉頭一皺。「你在做什麼?」
張藝可害怕宋撿的哥,剛要解釋,爸爸也跟著進來了。張牧用眼神讓兒子先離開,張藝看懂了,滋溜一下跑回自己的小隔間。
這下少年心裡舒服多了,過來摸了宋撿一把臉蛋,又拽了拽他的繩子。「睡醒了?肚子餓不餓?」
「不餓,哥我給你換個頭繩吧,新編好的。」宋撿一張嘴就是一嘴的奶味。
少年的眉頭又皺起來,不高興地聞聞,這不是自己的味道。他立刻咬住宋撿的嘴唇,想把陌生的甜味舔乾淨。
「你吃什麼了?」他使勁舔,從宋撿嘴裡勾出一小塊沒吃完的。
宋撿張著嘴,像被檢查。「張藝給我塞的,說是奶酪干……」
「奶酪干?」少年沒聽過,他們有狼,所以沒法養產奶的家畜,「以後不許吃,奶酪干吃了人會死。」
「哦……」宋撿還想說奶酪干挺好吃的,伸手去摸少年的鬢角,摸到幾縷散開的長髮。奇怪,哥的辮子怎麼開了?
在旁邊滿頭汗水的張牧怔了幾秒,要被狼崽子氣得背過氣去。
作者有話要說:再有10章,他們就要覺醒啦!覺醒前的經歷,全部為以後的嚮導哨兵部分埋下伏筆!
雖然文章開頭已經寫過,本文三觀只適合本文,但是看到有讀者提出來,我再說一下哈。周允他動物性很強,一開始真的以為撿撿是小狗,長大後才明白自己和撿撿都是人。小狗是他對撿撿的愛稱,沒有把撿撿當作真的狗,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馴化。周允對生命一直是敬畏的,他沒有羞辱撿撿的意思,包括他的打手背,也只是訓練撿撿生存。現實世界中的盲校,盲童放手訓練,其實比文章里更嚴格。
所以文章里的相處模式,現實中還是要注意區分,如果是男女朋友間的小情趣,叫個小狗啊啥的,也無所謂。但如果是傷害到自尊的行為,真的用狗來辱罵、貶低、控制,這段戀愛就是有問題的,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
愛情一定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
第32章 身體發育
半夜,隔壁營地的領頭人終於審問完畢,過來交涉。張牧把抱著宋撿睡覺的狼崽子叫醒,帶著出去了。他心裡有譜,只賭一樣,狼群跟著營地過了這麼久的和平共生,不會無緣無故傷人。
如果賭輸了,那就只能聽隔壁領頭人的意思,是全部剿滅,還是讓狼崽子賠物資,聽人家的,按照規矩辦事。
交涉地點仍舊在營地邊緣,那邊押著幾個人,少年遠遠望見,一個是馬販子,還有兩個好像也見過。
「你認不認識他們?」領頭人用篝火映照他們的臉,給少年看。
少年已經沒有武器了,短刀和槍都被張牧沒收,但這一刻,他想叫狼咬死他們。「認識,那個人賣了我一匹馬,這兩個人,想買我的宋撿。」
「營地禁止人口買賣。」張牧立刻說,「就算是領養,也要經過大傢伙的同意才行。」
「我知道。」隔壁領頭人這麼說,可大家心知肚明,這種事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