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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搓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群。狼從不浪費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別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沒有關係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裡。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複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說話。鳥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絲絲地撕著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誇誇,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後我都跟著你。」
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麼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著就跟著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肉,還穿衣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於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搓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著幫他們搓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裡的一種草,曬乾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根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根粗粗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著狼群出去圍獵,天色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搓繩,累了就抱著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著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裡咬著繩頭,細細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著繩頭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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