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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身上取下来的,你去的时候可千万别说漏嘴。”
天暮忙不迭点头,“明白明白,这如果被人知道的话,我们三个估计就会直接被赶出去了……那就这样,我先过去,你自己慢慢弄吧。”
天暮永远都是这么的快节奏,往往是想到什么就要做什么,他把才切割好搬进院子里的鹿肉随手一丢,就捧着连血都还没有凝固的鹿皮急急忙忙地就跑了出去,天枫无奈也只能笑着耸耸肩。
不一会儿工夫,天暮手上捧着厚厚的朱红色皮毛兴冲冲地跑了回来。“这东西倒也还真不错。”天暮乐呵呵的展示着说道,“连那个大叔都赞不绝口,满口地称赞说是他见过的最好货色,还不停的问我是哪种动物的……不知道我如果告诉他是从妖魔身上剥下来的,他会不会直接就晕过去?哈哈。”
皮毛是天枫在赶去接应火瞳之前就已经送到这里来的,接手的是村子里硝皮毛手艺最佳的老猎手。那是早已有几十年经验的,尽管他并不知道这是何种动物的皮毛,倒也料理的妥妥当当,不仅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腐臭味,而且还相当的篷松,估计是晒了好几天太阳的缘故,怎么看都是那种会很暖和的样子。
甚至就连天枫一时间也有些呆了,他接过手来翻来覆去的拨弄了好一会儿,不怎么确信的自言自语道:“这下她也该满意了,总不至于再以这个为借口来找我麻烦了吧?”
第二十三章 进山
天枫闻言顿时哈哈笑了起来,“她可是被你给设计了那么多回,旦凡有机会不找你麻烦才有鬼呢。再说了,她本来就不是那种一定得有什么借口的人,你就自己好自为之吧。”
“……”
“对了,火瞳呢?”
“刚吃了药,现在已经睡着了,有什么事吗?”
天暮一脸的失望,“还想带她出去逛逛呢,整天闷在这里,没病也得闷出病来。”
“她又不是你。”
天暮苦下脸,“说实在的,再不找个地方晃晃的话,我倒真得快被闷出病来了。”
“所以说…你并不适合平凡的日子。”
“这倒也是。”天暮同意地点头,“我宁愿每天东奔西跑的,也不想整日里都窝在同一个地方。”
“既然如此,你明天不如上山吧。”
天暮双目一亮,“好!”
天枫一脸无奈。“你都不问我去干嘛?”
天暮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因为山上偶尔会有妖魔出没。自他断了一臂后身手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顾忌着这一点。天枫干脆直接禁止他单独踏上山路一步。就连猎取野味也只是在附近地丛林找些温顺地动物而已。
“我明天有些事情得去附近地镇子一趟。只是我准备替火瞳制地药目前还差了一味。你上山后找一个耳鼠。我要它尾巴倒勾上地毒囊。”
耳鼠是一种活动于山间地小兽。约莫只有兔子般大。但在数量上却比兔子要少得多。再加上它们生性谨慎而又胆小。往往会因为一点点小小地动静就立刻躲回地表下挖着地深深洞穴内。有时甚至几天都不会出来。所以可以算是捕捉难度非常之大。
它尾巴细长。但在尾巴尖上却生有一倒勾。有技巧地截下倒勾就能够发现到暗藏其中地毒囊。虽说是毒囊。但毒性却并不强。只是它麻痹猎物之用地。一般最多也不过是些兔子。獐子之类地。
它在攻击猎物并注入毒液地同时。也可以使得自己造成地创口在瞬间愈合。这样猎物就不至于查觉。并争取时间等待着毒性地发作。正是这样功效对于天枫来说。可以通过利用毒囊中地浓液配合一些草药倒是制成某种可以促进伤口愈合地特效药来。并且能在愈合地过程中使得伤疤渐淡。
这段日子的生死经历已使得火瞳伤痕累累,尽管她表现出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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