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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還能穿、能用就不會扔。
一件衣服穿三年,後來領口卸了就擱家當睡衣穿。我嫌棄丑,他扯開松松垮垮的領口給我看胸肌:「嫌棄什麼?這樣不性感嗎?」 我像餓狼一樣撲了上去……
再後來當了三年睡衣,破洞了,就被剪成布條條非要做墩布。這年頭誰還用那種墩布啊,我也不知道他從小受什麼刺激了。
他還給我講條狀墩布的故事試圖讓我接受這種舊物改造。他說小學檢查小朋友們是不是扁平足,老師就把教室墩布弄濕,讓大家脫了鞋踩一腳然後印在水泥地上看腳印。我簡直不敢相信還有這麼粗暴的檢測方法。他一本正經地點頭:「就是這樣啊,那時我回家,我媽聞著我身上一股捂餿了的味兒,一脫鞋,原來是墩布味。我印象特別深。」
「所以這跟你非要做墩布有什麼聯繫嗎?」 我問。 他十分驚訝:「你不覺得這故事很可愛嗎?所以我們留下它吧,它還能繼續陪著我幾年。以後有孩子了還能測測是不是扁平足。」
我倆曾經有過一場曠日持久的戰役。就是我看他有一口破鍋不順眼了兩年,那鍋底子都黑了,不能用了,但被他藏在我夠不到的地方落灰。我一直想給扔掉,每次我趁他不注意偷偷站椅子上拿下來給扔到樓下垃圾站,他下班回家就總能察覺到。也真邪門,他回家,假裝嗅嗅:「我聞到家裡似乎少了些什麼東西。」
我在沙發上不敢看他,故意在刷手機:「沒有啊。」
他一抬手去翻高處:「你把大蒸扔掉了對不對?」
我裝作不在意地說:昂,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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