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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时代中一名小卒,是个平凡不过的人。才力的单薄是不用说的,所以一向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我写过诗,写过小说,写过散文。二十五岁以前,喜欢写诗;近几年诗情枯竭,搁笔已久。前年一个朋友看了我偶然写下的《战争》,说我不能做抒情诗,只能做史诗;这其实就是说我不能做诗。我自己也有些觉得如此,便越发懒怠起来。短篇小说是写过两篇。现在翻出来看,《笑的历史》只是庸俗主义的东西,材料的拥挤,像一个大肚皮的掌柜;《别》的用字造句,那样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读着真怪不好受的。我觉得小说非常地难写;不用说长篇,就是短篇,那种经济的,严密的结构,我一辈子也学不来!我不知道怎样处置我的材料,使它们各得其所。至于戏剧,我更是始终不敢染指。我所写的大抵还是散文多。既不能运用纯文学的那些规律,而又不免有话要说,便只好随便一点说着;凭你说〃懒惰〃也罢,〃欲速〃也罢,我是自然而然采用了这种体制。这本小书里,便是四年来所写的散文。其中有两篇,也许有些像小说;但你最好只当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于分作两辑,是因为两辑的文字,风格有些不同;怎样不同,我想看了便会知道。关于这两类文章,我的朋友们有相反的意见。郢看过《旅行杂记》,来信说,他不大喜欢我做这种文章,因为是在模仿着什么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这其实有些冤枉,我实在没有一点意思要模仿什么人。他后来看了《飘零》,又来信说,这与《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欢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踪迹》,说只喜欢《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杂记》一类的东西。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对照。我自己是没有什么定见的,只当时觉着要怎样写,便怎样写了。我意在表现自己,尽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见,是在读者。
朱自清
1928年7月31日,北平清华园。
(原载1928年11月25日《文学周报》第345期)
女人
白水是个老实人,又是个有趣的人。他能在谈天的时候,滔滔不绝地发出长篇大论。这回听勉子说,日本某杂志上有《女?》一文,是几个文人以〃女〃为题的桌话的记录。他说,〃这倒有趣,我们何不也来一下?〃我们说,〃你先来!〃他搔了搔头发道:〃好!就是我先来;你们可别临阵脱逃才好。〃我们知道他照例是开口不能自休的。果然,一番话费了这多时候,以致别人只有补充的工夫,没有自叙的余裕。那时我被指定为临时书记,曾将桌上所说,拉杂写下。现在整理出来,便是以下一文。因为十之八是白水的意见,便用了第一人称,作为他自述的模样;我想,白水大概不至于不承认吧?
老实说,我是个欢喜女人的人;从国民学校时代直到现在,我总一贯地欢喜着女人。虽然不曾受着什么〃女难〃,而女人的力量,我确是常常领略到的。女人就是磁石,我就是一块软铁;为了一个虚构的或实际的女人,呆呆的想了一两点钟,乃至想了一两个星期,真有不知肉味光景——这种事是屡屡有的。在路上走,远远的有女人来了,我的眼睛便像蜜蜂们嗅着花香一般,直攫过去。但是我很知足,普通的女人,大概看一两眼也就够了,至多再掉一回头。像我的一位同学那样,遇见了异性,就立正——向左或向右转,仔细用他那两只近视眼,从眼镜下面紧紧追出去半日半日,然后看不见,然后开步走——我是用不着的。我们地方有句土话说:〃乖子望一眼,呆子望到晚;〃我大约总在〃乖子〃一边了。我到无论什么地方,第一总是用我的眼睛去寻找女人。在火车里,我必走遍几辆车去发见女人;在轮船里,我必走遍全船去发见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