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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憲章實際上等於說:不要納粹,不要武裝,但在其他方面可以進行合作。這就意味著在政治上的最高一級不容許德國人平起平坐,只要情況是如此,就不容許提出相反的藉口。如果在那一級以下存在著合作,那麼這種合作就應當是誠摯的,應當不附帶任何條件,不加拖延,不節外生枝地促其實現。……在基本原則上目標堅定,並且有能力在難以預料的情況下促其實現,這比費盡心機起草特殊的防範措施要有效得多。
公平地說,這種贊成妥協的觀點是英國大多數人當中有代表性的意見。普通的英國人相信同德國人打交道應當立場堅定;他們傾向於接受范西塔特的論點,即德國人只懂得實力。但是主張報復的人極少,同德國人當中廣泛流行的想法相反,在英國公眾輿論中把一個貿易上的對手予以消滅的想法幾乎不占地位;說實在話,在前面提到過的查塔姆大廈研究小組的報告中就包括這樣的內容:如果採取嚴懲的政策,為此必須付出的代價之一是&ldo;失去與德國的貿易,因為按照假定的條件德國已貧困不堪&rdo;。主張採取這種溫和政策並非出於什麼特殊的德行;除了可以說這裡有天生的厚道以外,它是以經驗所證實的一種信念為依據的,就是說採取極端措施則徒勞無益。1945年的一代英國人決心不再重複他們父輩所犯過的錯誤。j &iddot; &iddot;凱恩斯(後為勳爵)所著《和平的經濟後果》和摩根准將所著《軍備的末日審判》兩書的論點已深入人心,儘管他們的結論有些出入。德國必須徹底解除武裝,而這個任務是不能放心地交給德國人自己去完成的,這包括毀滅軍火工廠。對罪行負責的人們必須予以懲處,對受害者個人的損失應當採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補償。但是企圖訃德國付出大量的現金賠償是毫無意義的,雖然也許可以找到某種辦法讓德國在彌補它所造成的損失方面助一臂之力。除了上述有限的措施以外,試圖讓德國受苦受難,勢必要反過來給世界上其餘各國帶來不利的影響。持下述觀點的不乏其人:如果採取加強德國各州政府權力而削弱中央政府權力的措施,德國對和平的威脅就會小得多,但不能忽視強行實施這一變30革的種種困難。從長遠觀點來看,唯一的出路看來在於使德同人自己改變心腸。實現這個目標肯定有困難,也許根本不可能,但是這並不能阻止人們去嘗試。
1942年成立了以威廉&iddot;馬爾金爵士(英國外交部法律顧問)為首的部際委員會,研討賠償和&ldo;經濟安全&rdo;問題。&ldo;經濟安全&rdo;一詞指的是剝奪德國進行現代戰爭所必要的資源。他們設想了一個讓德國支付現金賠償的方案,從戰爭結束若干年後開始實施,以防止德國從免去國防費用開支的措施中得到好處。但是他們基本上贊同德國用物資賠償,而且對可以從德國取得物資賠償的數量也不抱不切實際的幻想。另外還成立了由一批官員組成的經濟和工業規劃委員會,負責廣泛地考慮戰後各種問題,其中包括德國鋼鐵生產的適宜水平問題。對於這些委員會提出的報告,政府的大臣們都不屑一顧,但是到1943年夏,政府授命副首相c &iddot;r &iddot;艾德禮負責考慮對投降後的德國需要作出的各種安排。全面占領德國的想法恐怕就是在這時開始形成的;毫無疑問,這個想法從摩根准將以及其他一些人所闡明的歷史教訓,即從德國人逃避執行凡爾賽條約關於解除武裝的規定這一事實中得到啟發,因而認為下一次盟國必須確保處於有力的地位,能強制執行其擬訂的各項措施。把德國劃分為幾個區,每個區由一個大國占領,提出這類建議的淵源肯定就在於此。英國外交部確實一度詳細討論過整個德國由各盟國共同占領的主張,這個主張在華盛頓也進行過討論,但是軍界的意見一致反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