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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下的維也納的情況是一個奇怪的對比。到盟國對奧委員會開始工作時,政策才互相協調,其代價是在維也納實行某些法律上的限制。這些限制即使事實上早已存在,但在維也納人看來也許是自相矛盾的。因此,10月1 日盟國委員會在正式確定奧地利的出版自由時,同時規定不許任何報紙批評盟國委員會或盟國軍政府,不許發表任何針對盟國政策的批評意見或有損盟國團結的文字。自此以後,情況開始逐漸朝相反的方向發展。西方盟國允許在其占領區內出版屬於主要政黨的地方報紙,並傾向於允許這些報紙的編輯逐步取得較大的自由。另一方面,蘇方則逐漸開始從嚴格意義上來解釋1945年10月1 日的決定,而且不時勒令違反該決定的報紙停刊或受懲罰。1945年12月28日,盟國委員會向所有編輯發出通知,提醒他們有義務遵守10月1 日的決定;1946年5 月10日也作出決議警告右翼的周報《車轍》。象這種能為四方成員一致支持的行動是罕見的。3379月13日,蘇聯企圖撤換社會黨《工人報》的編輯,就未能獲得成功。
但是,如果說這種程度的監督已被奧地利人所憎恨,認為是盟國不能遵守莫斯科宣言的諾言的另一例證,那麼它和盟國控制新聞紙而強行限制出版相比,引起的怨言畢竟要少得多。西方盟國決定出版自己的日報以與蘇聯的《奧地利報》相抗衡,這就使奧地利人的新聞紙供應受到很大影響。1946年,這個國家的新聞紙總耗用量是二萬四千二百五十五噸,盟國報紙就用去不下一萬零九百七十一噸,即占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五以上。占領的原來目的由於冷戰危機而已經開始變得模糊不清,對此恐難找出更明顯的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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