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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用的那隻包,有些價格的,皮質與手感都好,外人看了也都說好的,但我覺得它不實用,沒多少東西好放。我想要的包,最好是大一些的,可以放一些書或文件或雜誌報紙之類的東西,可我手頭的這隻包,只能放一隻錢夾、一隻手機、一隻商務通,最多還可以加一本小筆記本,除此而外便放不下任何東西了。
有戲劇效果的是:我拿著這隻包時,朋友們都說我時尚起來了,講究起來了。
其實,時尚離我很遠,而且時尚對我來說並不實用。時尚的東西有時候會讓人覺著美,美在哪裡?美在它的不切實際和不甚實用。比方說,t形舞台上模特小姐穿的服裝看上去很美的,如若在生活中穿起來,就讓人覺得難受;又譬如前一陣子流行的唐裝很時尚了一陣,不分男女老幼,呼啦啦都穿上了唐裝,看起來似乎有些美的,但時間一長,問題出來了:不便洗滌。據說一般的燙洗店是吃不消洗的。故而沒多少時間,街頭巷尾就不大看得到人們穿唐裝了。
時尚,是幻美的。你要把它當作一個夢,它才會有價值。如若要把時尚當作現實生活中的一個真實場景,那麼,有時候會顯得十分尷尬。有一則笑話:說有個男士愛上一個女孩子。人家問他愛女孩子什麼?男士說:她的單眼皮非常特別,比林憶蓮的單眼皮還要好看。可女孩子覺得:自己什麼都不錯,就是一雙單眼皮太難看了,就自說自話去趕了個時尚,去做了雙眼皮手術。手術做得很成功,看上去確實比原來的單眼皮要漂亮多了。但她的男友提出要跟她分手。原因非常簡單:她把自己的美‐‐即讓他覺得最滿意的地方給破壞了。
是呀,割眼皮也是一種時尚,這種時尚的流行時間還算是長的,一風行便是好多年,至今仍有人樂此不疲。與此相類似的時尚還有整容、改裝、隆胸、抽脂等等。想想都可怕,人們在追求時尚的時候,實際上是在丟棄原有的美好與本真。人們心甘情願地讓時尚把自己放逐出去,而讓所謂的時尚滲透到自己的生活中來,弄得本末倒置,本源不分。
時尚如風(2)
時尚如風,亦如夢。時尚的步子永遠匆匆太匆匆。追求時尚的人,都是一些敢於做夢的人,是一些勇敢的人,我除了敬佩還是敬佩,可我自己無法與時尚成為莫逆。
我願意站在時尚的邊緣看人生風景。我常在想:什麼時候,人們離時尚遠了,那麼,接近真實與平淡就近了。
&ldo;真實&rdo;與&ldo;平淡&rdo;是人生中最有價值的兩味藥,一味能夠降風去火;一味可以平心靜氣。
而時尚,是永遠入不得藥的,它只是用文火煎&ldo;真實&rdo;與&ldo;平淡&rdo;這兩味藥時,從窗口隨風而來的那一縷塵煙。
(2002年6月)
&ldo;天上街燈&rdo;串起璀璨景
共和國50周年的大慶,不僅是個舉國歡騰、普天同慶的大喜日子。就是對於我們小小的三口之家來說,歡慶之餘還有著一層特殊的意義。
記得去年國慶前夕,葉田還是一個背著書包走進課堂的高三學生,今年的9月,他已經成了一個去校住宿的大學生了。離家去大學報到的時候,我對他說,今年的國慶非同尋常,休息的日子也多,你和同學相約組織什麼有意義的活動都可以,但是一定要抽出時間,和我
們一起去觀燈。
葉田一口答應下來。
國慶節觀燈,是我們一家人的傳統,更是我從小就有的愛好。記得國慶10周年大慶的時候,我恰巧十歲,才是一個剛上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但是聽說南京路上有彩燈;儘管家住得離南京路很遠,我還是跟著弄堂里上中學的幾個大孩子,去南京路上擠了一圈。呵,那天晚上,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