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1/5 页)
早在他去长滩岛的那一天,他在公司的会议中严办了一名私吞公款还有与公司旗下女明星厮混的财政部经理,陈启明。
与陈启明有染的所有女星,不管是一线还是三线的,他也是一概不放过。不但解约还加上发出封杀令,是对他们处分,也是告诫公司的其他艺人。
一共被处分的女星有四位,其中一位正是涉嫌这次诉讼案的云凌。
据了解,云凌在还未与“唐朝盛世”正式解约的情况下,在近日与天涯签下经纪约。而天涯还以云凌所属经纪公司的身份,到处拉为她通告,争取代言。
为此,天涯涉嫌侵|犯公司利益,所以“唐朝盛世”才会发一封公函给他们。
其实,也只不过是一封警告信,并还未正式起诉他们。
只不过,公司法务部要发出这样的警告一般要经过他的许可才可以进行的。他实在是想不到,自己在什么时候看过申请,并且签名同意的。
“boss,就在昨天早上,你签的那些文件当中。后来我本来是想要提醒你一声的,可是你好像有急事,我还未把话说完你就已经走了……”
早上问罗德的时候,听他这么说,唐宇崴就不禁想起昨天早上。
罗德昨天是拿了几份文件进来给他签,可是因为他在想着找夜庭妮的事,所以心不在焉。外加上,罗德办事他一向放心,所以他没有过目就签下名字了。
随后,收到征信社的资料,在准确的找到他的夜庭妮后,他一个激动就冲出了办公室,准备去找他。那时候,罗德好像在他后面碎碎念些什么,可是他急着出门也没在意。
现在想来,这问题似乎出在他的身上。
如果他当时仔细看那些文件的话,是不是就不会发公函给天涯经纪,不会让夜庭妮如此懊恼了?他不禁有些自责了起来。
其实,他也是在签了那些文件的几个小时后,才收到夜庭妮的消息的。在那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夜庭妮是圈内的人,更不可能知道她是天涯经纪的人。
所以,这整件事当中,根本没有人错。
要真的怪一个人的话,那就是云凌!
她分明知道自己还在解约的过程中,却还欺骗天涯,与他们签下经纪约。
关于云凌的事情,昨天听夜庭妮说找不到她,一早他就令公司的人事部去找她。哪怕她存心要躲起来,就算是采用地毯式的搜索,他也势必要找到她。
只是,眼前之急的是把事情的过程还有结果慢慢的解释让眼前的两人明白。
“这位叫云凌的,在不久前被抓到与公司的职员有染,已经被我开除并且下了封杀令。目前,她正在与唐朝进行解约的阶段,并还未正式解约。”
唐宇崴见陶天佑的脸色越变越难看,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
“关于诉讼案的事情,我一早已经跟法务部的主管开过会了。既然你们事先不知情,也是被云凌骗的,那么唐朝决定不追究对天涯的法律责任。”
不得不说,唐宇崴是为了要帮夜庭妮才会亲自出面处理这个案子的。一早上跟法务部的主任开会时,他不禁是难得的心软,还是句句偏袒天涯经纪。
“宇崴,这是真的吗?”
“嗯,法务部会正式发出一篇书面通知你们的。”
听到这般的好消息,夜庭妮必须很努力的压抑住自己才不至于尖叫出声。转身面对唐宇崴,她几乎是下意识的拉起他的手,兴奋的道:“太好了!真的太谢谢你了,宇崴!”
这边,夜庭妮正因为事情解决了,而感到开心,可是坐在对面的陶天佑,却丝毫不领情的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起不起诉,还不是凭你唐总裁的一句话。”
“陶天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