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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浴室的玻璃镜前,一张红颜将尽的脸和一副女儿的身子常常令我触目惊心,那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有人曾问,问来来往往这些年,你是否要过我。看到我摇头,那人叹息一声,说:他是真的爱你。
我不知道你是否爱我,那三个字你从来都没有说过,你只是年复一年举着自己手上的酒杯,催我找一个男人为你斟满。
可我记得那年学校组织看午夜电影,回家的路上有无数个雨后的小水坑,我每尖叫一声,远远地手电筒光便会准确地照到我的脚下,然后又匆匆移开;我只记得脚在高跟鞋里累了,问你可否脱下,见你纵容地点头,我又得寸进尺地要你陪着,你当街脱下,我们拎着鞋子光着脚在大街上悠然地逛着;我只记得有一次走在夜色里,阴影中有对情侣交缠的身影,你停了下来,盯着人家看,怎么也不肯走的样子。
我不知道你是否爱我,你从来都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我只清楚自己的心,我爱你。
七
嫁一个爱自己的人作丈夫,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作情人。这是金玉良言,更是一门功夫,许多资质平平的女人都知道退而求其次,懂得一招半式。而以我阴柔的个性,我自信自己能将两碗水端得滴水不漏。
人生一世,百年即逝,何苦执着于一人?佛说,色即是空,曾经刻骨铭心的人最后终是一把灰。
可是,为什么每次让步的都是我们?如果这一世的生命终将成空,我为什么不能随心所欲地痛快一回?
人生苦短,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的手浪费自己的生命去端那只自己不爱的碗?
那碗里有安稳?有安身立命的窝?有垂手可得的温饱?我得承认,对于女人,那是一种诱惑,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论男女,那些都是大爷。但是,我若不高兴拿它们当大爷,它们就是孙子。
离开你,独自去到城市最荒凉的边缘开始新的生活,在路边的一个铁棚里,四周是垃圾和菜地,方圆几里全无人烟。
第一个晚上,没有电灯,外面下着雨,刮着风,雨水飘在我的脸上洒在我的棉被上。我起身用一张塑料布遮挡在棉被上,刚躺下风一吹它就跑了。我又起身重新盖好塑料布,但它还是想跑。我忍无可忍,顺手将床边的方凳压在了塑料布上。
然后听着风声,那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永远不会听到的风声。我一边听着一边想,如果铁棚被刮倒了,自己如何才能从一堆铁中爬出来。
常常有地痞走过铁棚,经过的时候他们都会扔下几句狠话,常常有男人走进铁棚,进来的男人都暧昧地问怕不怕。
人生于世,最贵的是命,最贱的还是命,贵的时候,我把它供在头顶捧在手心含在嘴里,贱的时候,我把血当水一样泼出去。我告诉他们,就算我一无所有,我也愿意用这条命赌一回。
但是,没有人知道,在三处伸手可及的地方,我各处藏了一枚缝被子用的大针,针虽然不及刀锋利,但能伤人于无形。
我喜欢针,母亲去世得早,十岁的时候我就已经会用针了。
这个细节,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因为我知道说的时候自己会流泪,我不想在别人面前流泪。
看着我坐在尘埃间写诗,执着于一段情,就有人说,我是个诗情画意的女子。我淡淡而笑,一个将诗情画意给了这个世界的人,却只能把沧桑留给了自己。
我是个简单的人,一直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一路走来,眼光总望着自己要去的方向,而对于沿路的风景,从不曾停下自己的脚步。我乐于欣赏,却不肯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一点时间。感情的事就是这样,没有公平可言。对一个人多情则意味着对另一些人的薄情
我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