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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电脑,删来减去谁也看不出来,最后好歹出来的都是印刷体,谁也看不出来写字的人是不是白痴。钢笔是一个人性格的记录,比圆珠笔更准确,它不能帮人掩盖思维缺陷,只有人的心与大脑统一的时候,钢笔的运动才能准确无误。否则它就给你找很多麻烦——你要是把笔尖儿放在纸上停顿长了,它就给你留下一摊墨水迹,在纸上洇开一片,扔了这张纸前边的字都白写了,不扔这张纸,看着这片墨迹就添堵。别忽略手上的钢笔,它可能是另外一个生命。尤其是金笔,越多的人工制造痕迹,笔的个性越突出。它的质地可以影响写字人的大脑,它可以支配人手的动作,给人手一种特殊的韵律,如果人完全放松下来,由着笔的指挥去书写,就会发现有很多字句其实是笔的语言,它在帮你思想。干涩的笔尖儿使人变口吃;细小的笔尖儿使人变神秘;粗润的笔尖儿使人变豪爽。
好钢笔和狗一样,不能用过就扔,而是要养起来,待它如生活伴侣。它有个性,为你服务完,还需要你为它服务:给它洗澡,喂它墨水。好的金笔一旦变成你的私人伴侣,就不能让别人去碰它,因为它只接受你一个人的习惯,它的笔尖只顺应你的动作。别人如果用了它,会改变笔尖的触觉,回到你手里,就会觉得它和你有了距离。
我喜欢钢笔,它们就像有不同性格的乐器,每划出一个笔画,就有不同的故事走出来。比如英国制造的Yard…0…Led金笔,笔杆是用雕花白银做的,陪衬着白金笔尖,沉重地在手中扭动,似乎要打开一道道厚厚的古堡大门,让人体验到古老绅士般的思索,每写下一句话,不得不放下笔歇歇,于是不会用时间的鞭子赶着自己跑。多年前我得到一支古董Waterman钢笔,它是专为某女士定做的,上面刻着她的名字缩写,笔杆是雕花金质,只有一般钢笔的四分之三大,小巧玲珑,想必原主人一定是纤细娇小的女性。我很少用这支笔写作,因为它的笔囊细小,需要不停地灌墨水,好像是在对付一个说不了几句话就要输氧的女人。用它写字的时候,我平日粗大的字体突然变得和它一样娇小,好像是那前女主人的灵魂附上我的身体一般,她似乎一生有很多的秘密,要用细小的字体神秘地写在熏了香的纸上。有时我拿着那支笔,甚至能看见她客厅窗户射进的光线,感受到她的孤独。由此,我只敢用这支笔写乐谱上的特殊符号。最近我刚丢了最忠厚老实的Omas金笔,它的笔帽是白金的,黑色的笔杆,笔尖是黄白两色的K金制成,外观很不起眼,看起来就像一杆普通的钢笔。它属于粗润类型笔尖,用它写出来的字圆圆大大,没棱角,也没什么个性,但是它的笔尖从来不会干涩——大多数的Waterman钢笔笔尖很容易干涩,一天不写字就不出水了。Omas就像是一个不需要注意但是质量优秀的忠实男人,怎么使都成,摔不坏也磕不坏,就算是让别人使使,回来还是挺顺手。因此我老把Omas带在身上,随手划上两笔。结果由于太习惯它的沉默,前一阵在纽约写完字,顺手放在旅馆的电脑桌上,直到离开旅馆几天之后才发现,它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东西和人一样,是敏感的,当它感到不受重视的时候,就会消失。
尽管收藏不同的钢笔,但总有一支是最会和你贴近的。Omas的情敌是Montblanc银蛇笔。这支银蛇笔受到的待遇和Omas正相反,它虽然也时时在我身边,我却很少拿它乱划,每次都几乎是请它出来,请它在我的纸上给我一些指示。我和它的关系是颠倒的——它是我的主人,我是它的工具,它写字的时候,我只有感觉它的韵律和聆听它的教诲,每次它累了,毕恭毕敬地把它的笔帽戴上,亲一下笔帽上盘着的那条银蛇的红宝石眼睛,说声谢谢,看着纸,琢磨它写的是什么。
所有的缘故都出自于那个粗细适中、圆润顺畅,放在纸上自己就会奔跑的笔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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