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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过人的身体素质——大约近似于精锐的士兵——苦苦支撑。三四柄匕首同时戳来,他便要将木棍迅速舞上一圈,格开对方的攻击。不等他要反击,又是几柄匕首刺到。
这一群孩子的攻击手段倒是单一,无非是戳刺。倘若是单独遇上成年人毫无胜算,这一堆人遇上用刀剑的家伙也不敢冒头。偏偏维克多身上并未悬挂武器,而且腰间钱袋似乎有些货色,身上的衣服也是做工考究。于是一群人才一拥而上。这戳刺的本事使出来,虽然攻击的成功率很低,但相当棘手。维克多有心想要逃走,却被两头堵住。他又实在不想伤了这些看上去并不那么凶恶的孩子,顿时落了下风。
“迪尔在上,救救这些迷途的羔羊吧!”维克多心想,手中木棍一荡,身子向左面一扭,避开了所有的攻击。然后他踹出一脚,正中一名孩子的胸口,将他踢地倒飞出去。这一脚维克多并未用尽全力,他怕踹碎了对方的胸骨。而他也为此付出了代价——那孩子彪悍地在维克多的脚印上自己胸口的时候拿匕首在维克多的小腿上划了一刀。并不锋利的匕首没有破开维克多裤子的防御,只是割开一个口子。但这已经让维克多十分惊讶了。
这一惊之下,不免分神。于是右手小臂一痛,险些扔下了木棍。咬牙抡着木棒逼开身边的小孩,维克多看见了自己小臂的衣服上渐渐被鲜血染红。一个破口贯通了所有的衣物,直达肌肤。
还好,只是伤到了表皮。
但鲜血却已经让维克多出离地愤怒了。泥人也有几分土性,何况维克多自小行猎,见惯了血腥,性情虽然在战斗时能安静下来,但并不代表他不会愤怒。他当即也不管防御,向后踏出一步,扭腰闪过身后一个孩子捅来的匕首,一棍抡在对方的脑袋上,当他抽倒在地,身子都不动弹了。
这着实把这群孩子给镇住了,一时间都忘了攻击。
“原本觉得是小孩子,不想下重手。”维克多心中恨恨,“一群混蛋啊!小狼崽咬人都不疼的,这帮兔崽子比畜生狠多了!”
“干掉他!”对峙中,那领头的凶恶孩子又是一声沙哑的喊叫,让维克多听了心中无名火起。被踢倒的孩子此时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紧握着匕首又冲了上来。
维克多凶性起了,也就不管下手轻重了。一根木棍使出了在山林里开道的气势,在身旁的几个孩子身上砸地结结实实,将他们砸地哀叫不止。于是包围圈又散开了些,这两头的孩子都不肯再上前去挨棍子了。之前被抽翻的孩子被同伴拖了回来,此时悠悠醒转。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的首领,等着进一步的指示。
按理说……撤吧?这只肥羊扎手。
“不要怕,给我上!”这领头的家伙眼睛毒辣无比,“他不敢杀我们!”
不敢……杀?
所有人都愣了,包括维克多。
说实话,他确实不想杀死这些孩子。且不说这些人类的幼崽,就算是打猎的时候遇上身材娇小的幼年野兽,维克多也会放弃的。这不仅是一种与自然协调的考虑,也是维克多自己的小小坚持。
当然,他会找机会把小家伙的父母干掉,那是实打实的肥肉和利弗尔。
突然之间,维克多想明白了很多问题。为什么莫尔斯会被人打败?为什么他要让自己来这里进行训练?——什么叫做作战的勇气?
这种勇气维克多并非没有。当他面对查理王子的时候,当他在营地里射杀前来挑衅的佣兵的时候,当他在塔楼上收割穆赫拉士兵的生命的时候……但唯独不是在他直面敌人的时候。
兰顿城外,当敌人近身,维克多不过斩去对方一条胳膊;酒馆里的乱战中,一旦放下弓箭,维克多便没了杀敌的想法;无尽森林边缘,当箭支用尽,抽刀迎战的时候,他也只敢对上一只剑齿鼠,任凭边上的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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