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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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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