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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能刷新方頡的印象。
剛拆完線的傷口有些微微發紅,沒有別的大礙。回去的路上堵車了,方頡閒著沒事幹掃了一眼江知津搭在方向盤上的手臂,問:「你為什麼和人打架?」
江知津語氣漫不經心:「喝多了在酒吧鬧事,被我趕出去了。」
很合理,方頡點點頭,沒再問。
兩人回到家休息了一會兒,又吃了晚飯,已經六點多。晚自習七點開始,方頡收拾好東西,差不多該去上課了。
他在房間收書的時候聽見江知津在客廳里接了個電話,好像是顧巡打的,應該是酒吧那邊的事。等出來時江知津電話已經掛了。
見方頡出來,江知津開口:「可能要你自己去學校了,酒吧那邊有點事,我得過去看看。」
方頡點點頭,江知津又道:「放學來接你。」
「不接也行。」方頡答,「我自己回來。」
他已經在門口換鞋了,江知津看著他,突然想起來昨晚自己摸對方頭的那幾下。
寸頭,頭髮挺短所以有點扎,但還挺舒服。
江知津乾脆趁著方頡俯身換鞋又摸了兩下,然後趁對方翻臉之前退了回去,特別正經地點點頭。
「到時候看吧,好好學習,別遲到。」
……關愛空巢老人,別和腦子打架打傻了的人計較——方頡在心裡重複了一遍,沒再看江知津,轉身出了門。
六點二十,還有點早,方頡站在小區門口看了眼對面公交還沒來。乾脆轉身進了小巷,打算走昨天的近道。
這裡是紹江老城區與新城區的交界,巷子和胡同錯綜複雜。方頡記憶力好,雖然只走過一遍,但已經記下了路線。
正是飯點,巷子裡沒多少人,有些空曠。方頡走著,忽然聽見了身後傳來的腳步聲。
聽聲音後面應該是兩個人,不遠不近,一直跟在方頡後面。
方頡走了近十分鐘,半道上蹲下身解開已經松垮的鞋帶,重新系了一遍。
後面的腳步聲也一起停下了。
這下方頡真的確定了,身後的人是在跟著他。
他腳步沒停,繼續往前走,轉一個胡同的時候偏頭看了一眼。
兩個男的,一胖一瘦,不認識。
方頡收回目光繼續往前走,這條巷子很偏,沒什麼人,方頡拐了個彎,面前多了個男人,站在胡同中央擋住了方頡的路。
後面的兩個人也到了,站在方頡後面,隔了一兩米的距離。
方頡停在原地看著前面的人,儘量不帶任何情緒地問:「有事嗎?」
面前的那人三十左右,長得挺瘦,兩隻手臂全是紋身,帶了條小指粗的金項鍊,閃得跟剛刷了層漆似的,放水裡估計能浮起來。
金項鍊抽了口煙,盯著方頡:「同學,認識江知津吧。」
作者有話說:
第10章 腰(捉蟲)
好,現在知道這些人是從哪來的了。
方頡飛快的用餘光掃了一眼周圍,三個人,沒有人經過,旁邊牆角有幾塊碎磚,出了這條胡同就是學校對面的馬路,三分鐘。
「認識,怎麼了?」
面前的男人一邊說話一邊抖腿,看得方頡有點難受。他儘量不去看對方抖動的腳,抬頭與對方平視,目光不偏不倚地和人對上。
這樣一來金項鍊反而愣住了,把煙扔地上用腳碾碎。
「挺拽啊。」
不是拽,是不想看你跟得了帕金森似的哆嗦。
但為了不讓自己顯得更拽,方頡選擇了沉默。
「前段時間他在這兒和我幾個兄弟打了一架,我有兄弟傷得不輕,這事你知道嗎?「
金項鍊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