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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考慮這方面的事情。&rdo;
&ldo;那麼,又是在考慮什麼?&rdo;
&ldo;首先需要確定的是‐‐佳也子昨夜入睡的醫院和今天早晨醒來身在的醫院,有沒有可能不是同一家。&rdo;
&ldo;昨夜入睡和今天醒來,不是同一家醫院?&rdo;
&ldo;對,到了另一家醫院了。我們把佳也子昨夜入睡的醫院稱為a,而把醒來身在的醫院稱為b好了。犯人有可能在佳也子入睡後,將她同屍體一齊從醫院a運到醫院b中,而後離去。如此一來,今天早晨看到的,並不是昨天下午五點被害者來回超市購買牛奶而留下的足跡,而是犯人搬運佳也子和屍體並離去所留下的足跡。另外,為了讓兩個地點看上去像同一處,醫院的周圍也不能有除了被害者來回超市以外的其他鞋印的干擾。
&ldo;既然仔細觀察了鞋印,並沒有發現來回的兩行鞋印有重疊之處,那麼,認為是外出的鞋印其實是回家的,回家的鞋印反而是外出,這樣想也並不奇怪。被害者出門購物的鞋印其實是從現場離開的,而購物回家的鞋印則是前來現場的,具體來說就是這麼回事。
&ldo;而且,被害者的靴子是新品,現場的鞋印並沒有留下特徵,那麼猜想犯人穿著同一款型的靴子,也是很自然的。&rdo;
&ldo;你是真心地這麼認為嗎?這樣的事情當然是不可能的。要找另一家外表完全一樣的醫院,這也太荒唐了。&rdo;
&ldo;不需要在外表上做到完全一樣。昨天一整天佳也子裡都沒有離開病房裡一步,能完全一樣當然好,不過只要做到病房是完全一樣也行,這並不困難。&rdo;
&ldo;你的說法依然是沒道理的。進出現場的鞋印都僅只有一行,所以如果這是犯人所留下的話,那麼他只能前往現場一次。但是按你所言,犯人需要把佳也子和屍體都運進現場,那麼結果就是犯人一次性地搬運了兩人。到底要多大的怪力才能做到這點呢?同時抱著兩個女性成年人這種事情,應該是沒可能的。&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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