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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〇三號房的門鑰匙卻沒有留下那種記錄。
綜上所述,門壓根就沒有用鑰匙鎖上‐‐犯人是在室內轉動門把鎖上的。而那樣一來,犯人就只能從窗戶逃走,但窗子都被月牙鎖鎖上了,走出窗外在外面上鎖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這是一起密室殺人案件。
被害者曾將玄關門的鑰匙保管在門旁邊桌的木盒內。犯人用手槍威脅被害者將鑰匙吞入肚內後將其射殺,
然後,再用某種方法製造密室。犯人選手槍作為兇器,
一來是為了要挾被害者打開保險柜嗎,二來是為了逼被害者吞鑰匙吧。
不過,為什麼要讓被害者吞鑰匙這點原因不明。
搜查班趕赴現場,開始解製造密室的方法。
是犯人走到屋外後,靠繩或線來轉動室內窗戶的月牙鎖或門把嗎?
但是,在窗子緊閉的狀態下根本沒有能讓繩線通過的縫隙。
門的下邊又設有門檻,關上後門和門檻緊緊便會相接,
繩和線依舊還是無法穿得過去。
那麼,犯人是在派出所的巡查發現屍體的時刻躲在現在,
找到機會後悄悄離開嗎?可是,巡查發現屍體後就沒有離開過現場。
如果真有藏起來的犯人企圖逃跑,巡查一定會發現的才對。
早瀨警部說道:&ldo;我大概了解犯人讓被害者吞下鑰匙,以及打匿名電話到警視廳宣告犯罪行徑的理由了。簡而言之,犯人是想消除密室的別解。&rdo;
&ldo;‐‐想消除密室的別解?&rdo;藤本刑警露出不可思議的表情。
&ldo;犯人之所以讓被害者吞下鑰匙,是為了消除&l;犯人用鑰匙鎖上玄關門後,
在發現者發現屍體後悄悄地把鑰匙放回去&r;‐‐這一個別解。
發現屍體後的發現者驚慌失措地逃離現場,藏在一旁窺視的犯人悄悄地潛入進去,
把鑰匙放回去。以上可能性,是能夠想像出來的密室別解。尤其,
被害者一直都將鑰匙保管在玄關門旁的邊桌木盒裡,發現者離開的空襲潛入玄關,將鑰匙放回去對犯人來說不難辦到。&rdo;
犯人為了不讓我們用這種別解解開密室,特意讓被害者吞下鑰匙,
事先消除了別解。畢竟再怎麼說,在發現屍體的時候將鑰匙放入屍體的胃中是不可能的,
所以&l;發現屍體時放回鑰匙&r;這種別解也就被否定了。&rdo;
&ldo;原來如此……&rdo;
&ldo;而打匿名電話給警視廳讓警官發現屍體這行動也是為了消除別解。&l;普通人發現屍體的話,有可能就驚慌失措逃離現場了吧,就算沒有被嚇跑,也可能會不敢使用現場的電話報警,而向鄰居借電話也說不定。那樣一來,當時躲在現場的犯人就可以趁發現者離開現場的時機逃走。&r;‐‐以上這種別解就成立了。不過,只要發現者是警察的話,就不會驚慌失措逃離現場。於是,犯人若想悄悄離開現場的話,必然會被發現。&l;本可以讓十一點過來的家政婦發現屍體的,卻偏偏要在十點半打匿名電話給警視廳宣告犯行。&r;水原的以上疑問也因此冰消瓦解了。因為家政婦這種普通人是發現者的話,很有可能就會在發現屍體的時候驚慌失措逃離現場,那樣就無法消除別解了。所以,犯人才在家政婦到來之前打電話給警視廳宣告犯行,讓警察成為發現者。之所以上午十點半那麼遲的時間才打電話,是因為犯人想儘可能地讓死亡推測時刻變得模糊,於是才在犯案後儘可能地空出時間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