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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莫,莫天与。”他第一次向她介绍自己。
“很好,现在我更加确定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因为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她说得信誓旦旦。
“那是因为我们我从没有告诉过你。”
“那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见过面。”她坚信。
“不,你见过。”他又再度露出令她费解的神情。
“什么时候?如果真的有,你就说出正确的时间地点呀。”她放下手中的刀叉,咄咄逼人的盯着他。
“十年前你仍住在阳明山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到你家去送报纸。”莫天与轻叹一口气,终于公开谜底。
夏心宁难以置信的瞠圆了双眼。
“你是棒球帽?”她脱口叫道。
“你是这样叫我的吗?”莫天与微微一笑。
夏心宁遏制不住惊愕的紧盯着他看,简直无法将眼前这个充满魅力与自信的男人,和当年那个长得哏竹竿一样又瘦又长,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将脸遮去一半的送生联想在一起。
那个时候,偶尔她早起陪爸妈在庭院里把散步当运动,就会看见他骑摩托车送报纸来。偶尔她在家,也会遇见前来收报费的他。
她想起来了,她的确请他吃过她的生日蛋糕。那天他来收报费的时候,刚好碰到朋友来她家帮她办庆生派对,所以她在拿钱给他的同时,也拿了一块蛋糕请他吃。
这件事对当时的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没认真去想,根本就不会记得。
就像他对当时的她来说,也只是一个喜欢戴棒球帽。长得又高又瘦的勤奋送报生而已,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不过有件事她倒是记得很清楚,那就是大哥嫌弃开了两年的车子想换辆新车时,爸爸曾生气的拿大哥和他比较过,要大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因为他和大哥同年,却靠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一毛钱也没向家里要过。
这一点让她听了之后觉很佩服,所以之后每次看见他时,距离近她就会说声“你好”,距离远她则会对点头微笑。
原来他的名字叫做莫天与,她终于知道了。
“你……”欲言又止,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久不见吗?还是你后来怎么没来送报了?抑或者关心他现在在做什么,好像很成功,赚了不少钱。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莫怪乎,俗话说十年河东转河西,莫笑穷人穿破衣,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十年后穿破衣的人会不会变成自己。
想当年的他,只是一个穷苦的送报生,而今却家住信义豪宅。
反观她,以前住在仰德大道上的阳明山别墅,现在的她却连个落脚处都没有,因为连租屋的套房都被大火给烧了,果真风水轮流转呀。
“抱歉,我不该随便帮你取外号。”她终于想到自己该说什么了。
“我那时候的确每天都戴着一顶棒球帽。”莫天与不以为忤,微笑回道,很开心她竟然记得他,还替他取了一个这么有趣的名字。
“红色的。”她说。
“黑色的。”他纠正。
“现在我能确定你没说谎了。”第一次,夏心宁对他露出微笑。“你的帽缘永远都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楚你的长相。如果我那时候看过把帽子摘下来的你,我一定能够认出你。我对记人的长相很有一厺。”
“如果我知道你有这项专长,我当初一定会把帽子摘下来,让你记住我帅气的模样。”他开玩。
“你当初根本长得像竹竿,哪来的帅气?”在轻松的氛围里,她忍不住揶揄他。
“那么现在呢?”他微笑的凝望着她问道。
“很帅。”她不吝惜赞美。
“有没有帅到让你愿意嫁给我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