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5 页)
今天一大早,金莎就依约前来,但是处于醉酒状态的林平不能给她开门,无奈,她只好到唐人总部拿了备份钥匙才进的套房。
“哦,是这样啊,我想起来了,你要的曲子我防在书桌的抽屉里了!”林平左手拂额,又手一指一旁的一个书桌。
“知道了,师兄,我刚才看你还在嘴酒,所以热了点牛奶,解酒很有效的,我爸爸喝醉的时候都是喝牛奶的!”金莎说道。
“多谢!”醉了一个晚上,心中莫名的惆怅也消失无影,心情也畅快不少,难怪那么多人都爱喝酒消愁,至于什么酒入愁肠愁更愁的说法,林平也没有这个感觉的,可能是因为还没有愁到骨子里吧!
“不用,应该是我说谢谢才是,你帮我写歌!”金莎说道。
“谢什么,我是你师兄哎!你待会拿去看看,我觉得还蛮适合你的!”林平说道,可不是,以前的金莎就是靠着这首林俊杰写的《被风吹过的夏天》一炮而红,成为当年的新人王。
而林平所做的不过是提前几年把这首歌‘写’出来罢了,只能说对不起林俊杰了,现在的林俊杰已经是林平和金莎的师兄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林俊杰和海碟唱片签约的时间很早,只不过后来因为要服兵役所以才出道的比林平和金莎晚,但是不管怎么说是比他们俩还要早,是师兄是没错的!
第三十四章 不怕不怕
“好,我出去把牛奶拿进来!”金莎甜甜一笑转身出去拿牛奶,过了一会,金莎拿了一瓶牛奶递给林平,林平接过牛奶,瓶底还有水珠,显然是刚刚在锅里用温水温着的,这都显示了女孩很用心也很细心。?
林平忍着头晕把牛奶喝下去,将空瓶子放到一边的小台子上,这时候金莎已经拿到曲谱,轻轻哼了起来,虽然现在林平的脑子有点乱,但是确实还听的出来金莎唱的非常不错,难怪海碟老板一眼就看中了她。貌似人家是因为长相才被看中的,和声音没有啥关系!
看完了金莎抬头问道:“这是一首合唱的歌曲,到时候师兄你会和我一起合唱吗?”神色中隐隐有些期待。
林平点点头,答道:“对啊!”心中却在说,对不住了,jj,没办法,人家jj是创作型的,他则是抄作型的。
这首肯定是要他来唱的,先不说这首歌名义上是他写的歌曲,就说在公司的角度也是肯定要让他唱的,也是为了带动金莎的知名度和人气,想当初林平刚刚出道的时候也有师兄阿杜来站台捧场,没想到几个月之后就变成了他作为前辈来为新人捧场站台。?
事实上一个公司是不可能在刚推出新人没多久就推出另外一个新人,先不说那样会占用多少公司的资源,再说那样观众也会有审美疲劳总是需要一段来适应的吧!
但是林平却是一个例外,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从一出道开始人气就不能以常理,直接越过了许多艺人用几年甚至十年多的时间来积累的人气,而且不像很多同样是一炮而红的艺人,他会如流星一般陨落的可能性很小,他有着近十年时间的见识作为他走红的坚实基础,这可以保证他不会变成流星。
在前世的时候没有林平,担任带人任务的是jj,那时候金莎签海碟没这么早是200年的时候才签约的,那时候jj已经成名,经常出席各种节目的时候都带着金莎,结果金莎是出名了,但是却是给人以和jj捆绑的印象,感觉像是jj的附带品,一直到2010年神话的热播,金莎才摆脱林俊杰的阴影,给人以独立的印象,提到她也不用再提到jj。所有章节尽在xs
而现在则是由林平来带金莎,林平本身是不希望形成像前世jj和金莎那样的捆绑式的组合,林平本身是无所谓的,但是这对金莎的影响很大,林平有自信,自己将来肯定要比前世的jj还要更红,更强势,那金莎如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