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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歌叹道:“我是在心疼我自己的钱。”若是别人的钱,花再多也不是她的,她才不会肉疼。
“我会付钱。”
小歌问:“你身上带了两百两金子?”
御风默,哪个正常人出门会带着重达两百两的金子?
小歌道:“喏,你看,你没带那么多钱,而我是熟客,他们肯定会记我账上,还是得我付钱。”
御风愈发沉默。
似是受了刺激,从食肆回了医馆后御风便拿了剪刀与匕首收拾自己的胡子,剪刀用得很好,他的胡子也不知多久没剪过,很长,也很方便剪,但用起匕首,匕首在御风手里不是用来猎杀猛兽就是用来杀人的,用来刮胡子还是头一回,不免手生,不过一会脸上就开了三道口子,让小歌着实佩服。
“你可真是人才啊。”小歌一边感叹一边拿过匕首。“把脸部的肌肉绷紧。”
抹上令胡须变软的药水,小歌给御风刮起胡子,几下便将胡子给刮干净了,刮完后再将御风脸上的断须擦掉,看着面前眉眼虽凌厉了些,但仍难掩清俊的容貌,小歌不由挑眉。“不过六年,你倒是越长越俊俏了。”
御风摸着光洁的脸问:“很英俊?”
小歌点头,笑道:“除了老头我还没见过比你更好看的男子,唔,不算非人的话。不过你和老头不太一样,老头那是一种阴柔的美,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令绝世美女都情不自禁的羞愧于自己的姿容寻常,也就阿母能对着那么一张脸保持平常心,所以我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阿母了。”云唐的那张脸连鲛人都要为之失色,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没有哪个女人能够在云唐面前保持平常心,并且淡定的经营婚姻生活而不起疑心。
御风期待的问:“那我呢?是否很有男子气概。”
小歌端详了会御风的脸,好一会才道:“狼。”
“何意?”
“你虽英俊,但眉眼太凌厉,容易令人发悚,心生畏惧。”还不如云唐呢。
“那怎没见你发悚?”
“我为何要发悚?”小歌反问,御风的眉眼再凌厉得迫人,也没药王谷的那些疯子更令人发悚,那些可是真正的变态。
下午时白苏终于出诊回来,看到医馆里多了个人,有些讶异,因为医馆里住着的三个人不管哪个都有些不方便让人看的东西,因此医馆从来不让病人留宿,她不过出去两日,小歌怎就破例了?并且那人似乎有些眼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便只能以疑惑的眼神询问小歌:哪位?
小歌提醒:“仔细看。”
白苏认真看了看,看到那双重瞳后更加惊讶,用疑惑的眼神瞅向小歌:什么情况?
小歌笑答:“我改主意了。”
白苏乌黑的眸子顿时复杂莫名。
“苏苏,你可回中州?”
“我要去一趟齐国。”
“去齐国,发生什么事了?”
白苏反问:“可还记得半年前你我发现的罂粟花谷?”
小歌道:“记得,那么漂亮的花谷,任何人见了都很难忘记,就是可惜。。。。。。”让白苏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那片花谷不是野生的。”
“长着眼睛都看得出来。”那么整齐的花海,说没人种,谁信?
“那你可知罂粟的药效?”
“止疼。”
“还有呢?”
小歌想了想,没想道:“还有什么?”
“常服可令人上瘾。”
小歌了然。“可齐人的手有这么长?”说安偃或青王骁她还信,澜越之地是这两位的地盘,有这个能力,但齐人,离澜越之地是真正的万里之遥。
白苏道:“我也只是怀疑,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