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第2/2 页)
肉模糊的人臉。
那張女人的臉鼻樑歪折、唇齒暴裂,在他懷裡,以誘惑的眼神不斷發出陰冷的笑聲……醒了。
劍向的額頸滿是汗水。原來自己正置身病房。
他想起在醫院會客時間即將結束前,與紹德最後的對話。
&ldo;你知道法醫和組長私交很好。他在驗屍後私下告知組長,說鍾思造的身軀雖遭老鼠噬食,但事實上他透過顯微鏡,在死者的骨骼上發現許多細碎的刮痕,綜合物證後他判斷應是兇手為割除屍體血肉所致……為免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法醫沒有將這一點寫在供專案小組同仁參考的報告中。
&ldo;當然,首先要排除洪澤晨犯案的可能性。第一、洪澤晨已經死了,第二,他憎恨的對象全是老人。然而,除此之外,一切的殺人手法皆與&l;噬骨餓魔&r;如出一轍。
&ldo;說實在的,我不相信有誰的精神狀態會異常到去學習洪澤晨的殺人手法。況且,若是真有某人有心模仿,他也不可能根據警方公布的有限線索加以全數模擬。當時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尊嚴及隱私,命案現場有不少細節被予以保留或隱瞞,直到現在也未曾披露,這是鍾思造命案的兇手沒辦法得知的。&rdo;
&ldo;組長很看重你,所以將這條線索交由你全力負責。&rdo;
&ldo;不,他希望由學長你來全力偵查。&rdo;
&ldo;哦?&rdo;
或許高組長早已看出,自己對這個案件的熱衷程度?‐‐劍向這麼想。其實這也是警界傳統的良好慣例:案子是由誰挖掘出來的,最重要的偵辦方向就由誰來負責。如此可以避免爭功的後遺症。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