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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的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地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的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的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地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的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
詹姆低头应了一声,感觉更加奇怪。以前他们在战争中,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谁负责的那部分出了差错,一定会受到处罚,大人从不听借口,在他心中只有胜利与失败。所以,他们地军团才三军用命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输,否则回去也受惩罚。
可今天是怎么了?或者因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可看大人的认真劲又不像做游戏,难道又是为了盈禄伯爵小姐而改变的
他疑惑的离开,第二项长枪比赛却开始了。
长枪比赛是双方各骑重甲战马,人也是盔甲齐备,从两侧对冲而来,手中举着特制木质长枪,当双枪相击,或者击中对方的身体,力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长枪会裂成碎片,以免伤害对手。
孤儿目测不出那枪有多长,至少得有三米吧。反正看起来只是持枪就很费力了,何况还要依靠速度和力量击中对方,直到把对方打下马去。
这一项比赛也不仅是力量地比拼,在两马就要面对面的一刻,也是需要很高的技巧性的。而且狭路相逢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