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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的道歉,孤儿的眼泪让他破了例。
不知何时,他横抱起了她,而她就在他颈窝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抽抽签答不止,两条纤白的腿,自膝盖以下挂在他臂弯上晃呀晃的。
“别哭了,伯爵小姐。马鞍上有毯子,你不用租衣服,也不用付一个金币。”他生硬的说。语意却柔和。
“你不早说!”孤儿抱着阿德斯的脖子,有点希望河岸的路走不到头。
“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赖,花五十万金币雇佣兵的大金主,连十个金币都不肯付。”阿德斯把孤儿放在地上,看她团成一个球。像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兔子,刚才地愤怒已经无影无踪。
他打了一声呼哨,早躲得远远的霜雪立即跑了回来。看到这两人的情形,再度露出了大马牙,好在强忍着没有刨蹄狂笑。
阿德斯取下马鞍上的毯子,扔给孤儿。那是他行军用的毯子,和他的疾风剑、他的霜雪马和他的黑鹰一样,是他地伙伴,从来不曾给别人用过。
孤儿站起身来,把毯子紧紧裹在身上,打扮得像穿了印度莎丽,只留一只手膀在外。之后她瞄了一眼阿德斯,立即凶星未尽,色心又起。
这死奴隶身材真好,看来体育运动非常必要,就算打打杀杀不算运动,每天的操练总算得上。
他不仅高大匀称、四肢修长,身
健得恰到好处,不粗壮得过分,却也肌肉线条清晰、感。而且,他不像古欧洲人种那样,浑身覆盖着汗毛,就好像破之城的桑德拉首领后来看上地那头“棕熊”,而是皮肤光滑,虽然身上有很多刀痕和伤疤。
“我好了。”她说,欣赏着阿德斯正面身体的完美胸肌和腹肌,外加她的杰做,那五指血淋淋的抓痕。
“对不起。”她再度道歉,是为了那伤痕。
阿德斯没理会,把她抱起来放在霜雪背上,然后自己上马,提缰离开河边。他没有纵马快行,只放任霜雪慢慢的走,等循着烟火找到路易地营地,已经快中午了。
阳光和阿德斯的怀抱让孤儿很暖,甚至微微出了点汗,刚才的争吵好像无意间发作地症,出现得莫名其妙,消失得也突然,唯有他的温度一直在她脑海里徘徊。
他脱下的衬衣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他的行军毯满是他的气息,他的怀抱和他的呼吸——
穿过小小的营地时,孤儿感到了众人的目光,也明白他们在想些什么、议论着什么。
毕竟,伯爵小姐离开的时候,虽然穿着肮脏不堪还沾染了血污的男装,好歹还有衣服。可是她和她的佣兵离开了半天后回来,就没有衣服了,只全身包裹在行军毯里,长发散着,被那个光着上半身的佣兵抱在怀里,任谁都能想像出发生了什么。
可惜他们想像得全没有发生,真是冤枉死了,白白担了个虚名。以后盈禄伯爵小姐的名声算完了,不过她也不太在乎,反正她没想过在这边嫁人。
“你去哪儿了?”到了一个帐篷门口的时候,路易突然掀起门帘,走了出来。
此时阿德斯正把孤儿抱下马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孤儿感觉他的态度又变回生硬冷漠了,但抱她的动作却异常轻柔。
“去河里洗澡。”孤儿直接回答,因为也没做什么事,说得格外光明正大。再看阿德斯没有意思要抱他回帐篷,只好像僵尸一样,双脚跳着进入。
这个帐篷小而干净,辅得厚厚的草上,还加了一层毯子。路易很体贴,而阿德斯很奇怪,他怎么在这么多帐篷中,一眼就认出这是路易帮她准备的呢?
“衣服呢?”路易又问。
“掉到河里冲走了。”孤儿费力的坐下,长出了一口气,感觉路易很好笑,因为他这态度像是在审出墙的老婆。
“你去洗澡,为什么不让我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