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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格殺勿論。
納粹當局的下一步是普遍建立猶太人隔離區。1939年10月,在比德庫夫開始試辦,但不久該計劃又被放棄。在波蘭第二大城羅茲建立猶太人隔離區的詳細計劃於1939年11月擬訂完畢,1940年回月經占領當局批准,同年4 月柏林方面加以確認。1940年5 月1 日,已有大約16萬猶太人被驅趕人內。在華沙,於1940年夏季開始大規模修建猶太人隔離區的圍牆;到1940年11月時,裡面已容納了近 50 萬猶太人。隔離區內的猶太人被嚴密地包圍在大牆之內,大門都由荷槍實彈的黨衛軍警衛或仇視猶太人的波蘭民團守衛。拉多姆、海烏姆、凱爾采等地,隨著猶太人的數量從15000人增至30000 人,也陸續被占領當局強制建立隔離區。所有的猶太人隔離區,最終都被嚴厲地列為不開放地區 u。1941年三回月10日,弗蘭克總督頒布了一項對&ldo;非法&rdo;離開隔離區的猶太人實行死亡懲罰的公告,並附帶宣布,此項公告也適用於那些幫助和隱藏猶太人的居民。
經過納粹分子的殘酷屠殺,波蘭猶太人減少了 95 %以上,由戰爭前夕的300 多萬銳減到10餘萬人。
第三章 吞噬上千萬生命的人間地獄‐‐納粹集中營
納粹集中營可以說是納粹暴政中最為黑暗、最為殘酷的一章。它是納粹分子殺害猶太人、吉普賽人、蘇軍戰俘、抵抗運動成員和反法西斯人士最主要的一個途徑和場所。1942年以來,集中營以及滅絕營、勞動營成為納粹當局實施&ldo;最後解決&rdo;的基本工具。在二戰中歐洲死亡的 4600 萬軍民中,競有1100‐1200萬平民和戰俘死於各種各樣的納粹集中營,其中包括450 萬猶太人和300 多萬蘇軍戰俘。在集中營、滅絕營供職的司令官、政治部官員,黨衛軍官兵,男女醫生、護士是納粹戰犯中乙級戰犯。丙級戰犯的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他們(她們)幾乎100 %地參與了虐待、折磨、甚至殺害囚犯的罪行。在各類納粹戰犯審判案中,集中營罪犯被判處極刑的比率是最高的一類。集中營案件也是盟國司法人員審判最多的一類案件。奧斯維辛、布亨瓦爾特。達豪、拉芬斯布呂克、馬伊達奈克、貝爾森、薩克森豪森、瑙因加默等集中營的罪犯均被列為專案進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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