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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恩,到时候,我一定让你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第二卷 第三章 缘起缘灭 7】………
日清晨,庞鹏依旧起得很早,虽然昨夜的伤怀和酒力仍然痛的厉害,但他还是讨厌那种躺在床上却睡不着的感觉,所以他索性起来了太阳也是刚刚起床而已,还摆着通红的脸蛋,跟大地亲切的打着招呼。
庞鹏终于感到有点饿了,便独自出去,到了街边的饭摊上,吃了点东西。回来的路上,他一边走,一边琢磨着,今天到底应该做些什么呢?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为找寻父母,做些什么了。能做的,该做的他都已经做了,但他的父母仍然像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一样,毫无音讯。
极度郁闷的情绪仍然困扰着他,昨夜的酒非但没有化解百转的愁肠,反而让它更加纠结了。庞鹏无奈的低头走进赵县令的宅邸,强迫自己不再思考什么,让脑子里空空的感觉,对他来说,这样似乎是最好受的。
就在他索然无味的走进后门的时候,一声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将他从空白的世界拉了回来。曾几何时,他那样的爱马。他养的第一个宠物并不是阿呆那样的袖猴,也不是什么普通的斗鸡、名犬、蛐蛐,而是一匹马,一匹漂亮的高头大马。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身高刚刚够三尺的孩童,那匹马送到他手里的时候,已经基本跟他一样高了。没过两三月,它便比他高出了近一半。不过,这并不影响庞鹏对自己那匹爱驹的感情。他每天只要一有空,便给马儿刷洗、喂料,甚至高兴的时候,会让它驮着自己和弟弟在院子里,慢慢的溜达。每到这个时候,庞鹏都会在前面握着马缰,然后喋喋不休地对身后的弟弟说着以后,他们兄弟俩仗义行侠,跃马天下的故事。
如今,他早已没有儿时的稚嫩,但对马儿地爱却一直没有改变过。于是,他三两步来到了那匹马地旁边,轻轻的抚了抚马儿的头。这是一匹普通的白马,如果它是纯白一色的话,肯定会值不少钱,可惜,它地背上有几处黑色的杂色,这让庞鹏在买它地时候省了不少银子。庞鹏是识马之人,当初买马的时候,一看它的牙齿,便知道它只有三岁,正值壮年。于是,他几乎没有讲价,便痛快的买下了它。
这笔交易并没有让他后悔,离开识机命所在的村子后,他从集市上买了它,之后两天两夜的疾驰中,这匹马几乎没有怎么吃喝,似乎它能体会到主人焦急地心情,所以只是一味的跑着。
来到泰安之后,他将马儿交给了赵县令家地下人,这匹马才得以休息一下。不过,庞鹏能看的出来,它其实还是喜欢奔跑地,即便是不眠不休的疾驰,它也不愿被这样一根破破烂烂地缰绳栓在马厩里。难道这么没命的奔跑,就是因为那一腔源于茫茫草原的热血吗?
想到这里,庞鹏不禁心中一叹。而后,他用木桶提了慢慢一桶水,拿起马)里的铁刷,开始仔细的给马儿刷洗起来,就像小时候常常做的那样,认真而温柔。
马儿似乎很享受这样的待遇,它一边悠闲的吃着马槽里的草料,一边任庞鹏的铁刷在身上游走,还不时的打个响鼻,像是在高兴的感谢着庞鹏。刷洗马匹对庞鹏来说,简直就是太谙熟的活计了。没过一刻钟,马儿便焕出了新的光彩,像是被附上了一层油,那身完美的r子肉在油亮的皮毛的映衬下,显的更富美感了。
庞鹏满意地看了看。这片容光焕地好马。心中总算高兴了一些。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离开。马厩里并非只有他地马而已。还有一匹漂亮地枣红马。那是唐晓然地坐骑。人都说动物是有灵性地。总会沾染一些它地主人地气息。这点从这匹漂亮地枣红马上。便可以得到验证。这匹马浑身都是毫无一根杂色地红。虽然也有漂亮地肌肉轮廓。却比他地马儿要驯顺地多。像是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