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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慎非滅了煙,推開步梯間的窗戶,看著窗外,散著身上的煙味。
都已經離婚了,費鵬程提議:「要不現在就走吧。」
屋子裡,從爸在洗水果,從媽把從煦醫院用的一些水杯、碗筷放進水池。
合上門,兩口子低聲嘀咕:
「直接說?」
「要不然?寫封郵件?」
「先吃午飯吧,這麼多人,大家一起吃個午飯。」
「也行,那就下午說。」
卻根本不用下午。
從煦進了家門,知道哪間是自己的臥室,就推門進去了。
和他想的一樣,除了床、衣櫃,還有一個書桌。
桌子上擺著兩個文件袋,一個裝著從煦車禍時摔碎的手機、錢包、其他一些瑣碎物品,一個裝著繫著白繩的牛皮紙袋。
魯達達整天忙東忙西到處跑到處飛,沒來過這邊,第一次來,進了房間東瞧瞧、西瞄瞄,盯著床頭柜上從煦十八歲時的照片看。
從煦站在書桌邊,打開文件袋,看了一眼屏幕摔得粉碎的手機,接著,打開了錢包。
錢包里有身份證、刻著他名字的銀行卡,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
另外那個裝著牛皮紙袋的文件袋,從煦暫時沒動,先在桌前坐下,拉了拉桌子左手邊的幾個抽屜。
總共三個抽屜,最上面、最下面的都沒有鎖,中間的抽屜,上了鎖。
從煦一點不意外,因為這就是他從小到大的習慣,鎖抽屜只鎖中間一個,因為這點空間,足夠放一些他不想讓別人看到的私人物品了,而他爸媽一直很尊重他,從不亂翻他的東西。
至於鑰匙……
從煦起身,打開了書桌側上方的書櫃櫃門,第二排,一摞書後,摸出了一把鑰匙。
魯達達看完照片,溜達過來,見從煦拿著鑰匙在開一層抽屜,探頭看去:「你幹嘛?」
從煦沒應,擰開鎖拉開了抽屜,一打開,抽屜最上方,赫然是一本紅色封面的證件。
證件封面上,端端正正的三個字:離婚證。
第11章
從煦只是失憶,不是換了芯子,他自己什麼情況,自己最了解。
是在什麼時候察覺不對的?
最早的時候,剛醒來沒多久。
因為他有一個和陸慎非有關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手臂內側,有一個糊掉的紋身。
那是高中,還是同學朋友的時候,從煦對陸慎非暗自的宵想。
因為太喜歡,輾轉難以按捺,自己拿著攢的錢,悄悄找了個紋身館,想在上臂內側,近肩膀的地方,紋一個不起眼的鹿(陸)。
紋身師看起來不錯,給從煦看設計的時候,在紙上畫了一個簡單的鹿頭。
結果誰成想,紋身的水平極其菜鳥,紋著紋著,紋成了指甲蓋大的一團漿糊。
從煦當年哭笑不得。
但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紋成什麼樣,並沒有那麼重要。
後來那個紋身,便像一塊胎記,一直跟著他,從高中到大學。
他誰都沒有提過,父母、親友、陸慎非本人,都不清楚,是只有他一個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大三和陸慎非在一起了,兩人黏黏糊糊親密的時候,陸慎非扒著他的衣領往裡看,奇怪怎麼會有這樣的胎記,他也沒有透露半句。
他甚至暗自計劃好了,只要一直喜歡陸慎非,這個紋身他就要一直揣著。
後來和陸慎非戀愛,從大三到大四,一周年的時候,從煦又在大學城附近找了一個紋身館,沒動原來的紋身,只在旁邊紋了比痣還小的一個點。
這第二個紋身師老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