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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里斯的精神本來就在崩潰邊緣,被輪番尖叫刺激得馬上就要發狂了,他立刻把魔杖指向畫像。
「等一等。」
戈德里克打了個響指,他揭開斗篷,笑嘻嘻地問,「這位夫人就是你的母親嗎?很好,她說的沒錯,就算按照一千年後的巫師劃分,我也是混血,我的祖先里有麻瓜。」
他用魔杖飛快地在半空中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戈德里克·格蘭芬多。」
巫師本人在書寫魔法真名會有特殊的魔咒效果。
克利切瞪大眼睛,布萊克夫人的尖叫堵在了喉嚨里。
格蘭芬多創始人的麻瓜血統來自於誰?
——格蘭芬多是亞瑟王的旁系後裔。
由梅林輔助的,不列顛最偉大的王者。
布萊克就算長了一百張嘴,也沒法說這種血統是骯髒低劣的。
是混血嗎?是巫師跟麻瓜通婚嗎?當然是的。
布萊克夫人整張臉都扭曲了,雖然在她看來,房子被一個真正的格蘭芬多進入同樣是恥辱,但她只是一幅畫像,還是一副有些瘋瘋癲癲的畫像,當純血榮耀這個理念出現悖論的時候,她就……卡住了。
「還有,我不太懂你們純血巫師家族的高貴房子,為什麼要建在一條麻瓜街道上。」
戈德里克拿出麻瓜地圖與羊皮紙,誠懇地問,「我查過,這裡是倫敦的老城區,不存在你們的房屋在野外然後被逐漸發展的麻瓜侵占地盤的情況。假設真的是這樣,高貴的純血家族也可以離開這個讓你們覺得無比骯髒的地方,所以為什麼呢?」
作者有話要說: 原著里,就挺想不明白這點
純血至上,你們幹啥住在麻瓜街道上,馬爾福莊園那種很正常
也不是有錢沒錢的問題,韋斯萊家的陋居也很偏,不是說巫師不能住在麻瓜聚集處,但布萊克這種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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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羅馬文明感覺就是歷史嘛,早就沒了
羅馬其實至今還在深刻影響著歐洲與世界,主要是「羅馬法」,以《十二表法》為代表。
一個奴隸制國家推行的法律,竟然成為推翻封建國家、建立資產階級統一法制的重要基礎,現行世界上的民事法典,追根溯源都能找到羅馬法。
羅馬法最早提出了「自然人」與「法人」的概念
本章提到的繼承法,遺囑繼承高於法定繼承,這個也是來自羅馬法
羅馬法規定婚姻是一夫一妻,然後家庭制的父權,掌握家族與家中所有人、物、土地的支配權,簡單理解【族長】在家族中等於至高無上。
但是在羅馬共和國後期,婚姻是分為「有夫權婚姻」與「無夫權婚姻」,前者就是上面說的那種,後一種很像現代人的婚姻——不以傳嗣跟家族利益結婚(可以不生孩子),結婚要雙方同意,妻子有自己的財產跟支配權,夫妻在名義上是平等的,所生的子女在成年後擁有自主權與私產權,不受父母支配
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頒布,公元前27年,羅馬共和時代結束
也就是說,剛才看的「無夫權婚姻」,早在公元前就出現了,並且就算不是羅馬公民,只要在羅馬統治下的地方也可以使用這個婚姻法
當然了,在羅馬,男性擁有的權利還是比女性多【比如選0舉權】,女性想要獲得崇高的身份跟與男性同等的尊重,除非她是女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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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其實就是解釋為什麼薩拉查與戈德里克的思想有時候很現代
以英國魔法界不跟潮流,處在18到19世紀的畫風,ggss雖然穿越了一千年,撇除時代與語言文化啥的,在最根本的思想認識方面(就是三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