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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完手中的香菸,把菸頭捻滅,立刻又點了一根。
「他很快就看完了。課程還剩最後兩天,最後一天的時候,他把我叫到一旁,給了我一些建議。他說我使用了太多形容詞。他說我的對話不符合實際。老天啊,符合實際的對話聽起來是什麼樣?這不是真實世界!這是小說!他給我故事裡的主人公,我筆下的那位偵探,提了一些十分中肯的建議。我還記得其中一個建議是:他應該有一個壞習慣,比如吸菸、喝酒之類的。他說他會再和我聯繫,我把我的郵箱地址給了他。
「我再也沒有他的音信。一個字都沒有。然後,大概在一年後,書店裡陳列著《暗夜的召喚》。故事圍繞學校里的一場表演展開。我的故事不是以學校為背景。它是發生在一個劇院。但創意是一樣的。一樣的作案方法,相同的線索,幾乎一模一樣的人物。」他提高音量,「這就是他幹的好事,蘇珊。他偷走了我的故事,把它作為《暗夜的召喚》的素材。」
「你有沒有告訴其他人?」我問道,「這本書出版之後,你幹了什麼?」
「我幹了什麼?你倒是告訴我啊!誰會相信我說的話?」
「你可以給三葉草圖書公司寫信投訴。」
「我的確有寫信給你們。我給負責人克洛弗先生寫信。他沒有回信。我給艾倫·康威也寫過信。事實上,我給他寫過好幾封。可以說,我沒有氣餒,可也沒有得到他的回覆。我給一開始開設課程的人寫信,我收到了他們的回信。他們不屑一顧,還推卸了全部責任,說這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我有想過報警——我的意思是,他畢竟偷了我的東西。不是還有一種專門的說法,對嗎?但是當我和我的妻子凱倫聊起來這件事,她說算了吧。他名聲在外,受到保護,而我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她說,如果我想要抗爭,只會妨礙我的寫作,最好是向前看。所以,我就這麼做了。現在我還從事創作。至少我知道我有好的創意,要不然他也不可能做出那種事。」
「你有寫過其他小說嗎?」我問道。
「我現在在寫一部。但不是偵探小說。我現在已經不寫那個類型了。我寫的是一本童書。現在我已經有了孩子,感覺應該這麼做。」
「但是你還留著《死神在踏步》。」
「當然。我保留了我寫過的所有東西。我知道我有天賦。凱倫熱愛我寫的作品。而且,有一天……」
「把它發給我。」我在手提包里摸索,掏出一張名片,「所以,當你在餐廳里看到他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問道。
他在等我遞給他我的名片。這對他來說無異於一線生機。我身處象牙塔中,而他在外面。我知道很多新作家都抱著這種想法,他們認為出版商與他們不同,比他們更加聰明,更加成功,而實際上我們不過是躑躅前行,希望月底的時候還有一份工作。「我走出廚房,」他說,「端著九號桌的兩道主菜和一道配菜。我看到他坐在那裡,在和人爭論什麼,我驚訝不已,愣在原地。盤子很燙,隔著餐巾還燙手,然後我就沒端穩。」
「然後呢?我聽說艾倫走到你身邊。他很生你的氣。」
他搖搖頭。「事情並非如此。我清理了一地狼藉,給廚房下了一個新訂單。我不確定自己想要回到餐廳,但是我別無選擇——而且至少我不用招待他那一桌。總之,等我後來注意到他:康威先生起身去廁所,他正好從我身旁經過。我原本不打算說什麼,但是看見他離我這麼近,近在咫尺,我情不自禁。」
「你說了什麼?」
「我說晚上好。我問他還記不記得我。」
「還有呢?」
「他不記得。或者是他假裝不記得。我提醒他,我們在德文郡見過面,他很好心地讀過我的小說。我是誰,我指的是什麼,我想他心知肚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