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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思捷点了三杯冰镇果汁,结着白霜的玻璃杯在室内温度下沥出水汽,凝成的小水珠顺着杯子流下来,划出一道一道的痕迹。
“那个,”王二开口,“我就是来问问,当初你姐姐到底是怎么死的。”
最悲伤的事,莫过于亲人离世。可十年的时光,物是人非,千兜百转,已经把当初的伤痛稀释了。
“我妈去药店买了堕胎药,我爸把姐姐绑在椅子上强迫她喝下去。后来姐姐一直流血,我求他们把姐姐送去医院。爸爸嫌丢人,不肯,后来见不对头了才送姐姐去,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当年,黄家的说法是黄梅花从凳子上摔下来,不幸小产,又失血过多所以没抢救过来。
黄梅雨抬起头,微微一笑:“姐姐临死之前,一直拉着我的手喊你的名字。”
王二看着她,眼角蒸腾起水汽。他端起桌上的玻璃杯,仰头喝了一大口。
认识黄梅花是在初中,那时各个村里的孩子都集中到镇上唯一一所中学上课。
黄梅花是彭思捷同学,也是王二的初恋女友。
彭思捷数学有点差,但其他各科都挺好,是老师眼里的优秀生。王二是那种调皮捣蛋,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但黄梅花则属于那种默默地坐在教室的一角,轻易就能被忽略的人。
王二是怎么喜欢上黄梅花的,彭思捷不知道。后来偶然发现,就去向老师告发,因为黄梅花的成绩下降得很厉害,结果那件事情闹得满校风雨。
那个年代,在闭塞的小镇上,早恋是一件很严重的事。
学校勒令他们写检讨,写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不往来。老师把他们一个调到西北角,另一个调到东南角。
彭思捷的家距离王二家不远,可以听见王大伯打骂王二的声音。王大伯是村支书,也是要面子的,他骂王二:“小兔崽子,反了天了。”
王二夺过他爸爸手里的棍子就跑,彭思捷把他藏在自家屋后废弃的猪圈里,用破了几个洞的塑料把他遮起来。
彭思捷趴在猪圈的破木头上,问:“你喜欢黄梅花什么呢?”
王二蹲在塑料下面,昂首回答:“我就喜欢她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把我的心都搅碎了。”
那时太阳正大,王二的脸上黑一道白一道,额头上出汗了,他甩起袖子擦了一把,咧嘴笑出了自己的大门牙。
那个场景,彭思捷一直到现在还记得。也因为这样,在最后王二说要带着黄梅花私奔时,她把自己存的十几块钱给了他。
彭思捷不知道他们私奔是因为黄梅花怀孕了,只是在下晚自习偷偷去送他们的时候,夜风吹过衣服贴在身上,她发现黄梅花的肚子有点凸起。
当然,私奔没有成功,两个孩子还没逃出小镇就被大人抓回来了。
黄梅花被父母关在家里,王二被王大伯用扫帚狠狠地抽了一顿。
彭思捷问王二:“你们如果私奔成功了又怎么样,你们的钱又不够,怎么养小孩?”
王二揉着额头上的大包回答:“我可以去搬砖搬水泥什么都能做,把她和孩子养的胖胖的。”
那个王二想养的胖胖的孩子最终没有出世,连带着黄梅花,一起离开了。
黄家去王家要说法,说黄梅花的死是王二害的,要王家赔钱。王大伯作为村支书,见过一些世面,说要法医鉴定,黄梅花的父母自然不敢。
当天晚上,王二摸进黄家的院子,趁黑把黄梅花的老爹揍了一顿,然后就跑了,成了社会上的一个小混混,一年回不了一次家。
再然后,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彭思捷叹了口气,不知道能说什么。有些事情,早就注定了,留给你的就只是茫然的无奈和无助。
王二先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