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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着遥控器换了一个又一个电视频道,觉得实在没什么令人兴致盎然的节目,就回家把笔记本电脑拿到这里来码字了。
或许是环境的变更,方子绪家里虽然是精装修的模范,温馨感不足,但是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空气清新剂的薰衣草香,有助于凝神静气,我一口气码了八千多字,将它分为两章,拖到存稿箱里。
等我码完字,方子绪也回来了,他换了鞋,朝我眨了眨眼:“敬请期待吧。”
哦买噶心脏要跳出嗓子眼啦!
我左手撑着下巴,右手拿着鼠标百无聊赖地刷着微博,发现轻风又发了条微博。
轻风的微博一如往常是一句话,末尾加上颜文字。做饭ing,一定要拿出我的全部手艺抓住那人的胃●▽●
底下评论有几百条;但我并没有看;反而陷入了思考。轻风在做饭,方子绪也在做饭。。。。。。
巧合吧,毕竟十一点做饭的人那么多。
厨房里传出饭菜的香味,勾的我肚子里的馋虫在集体活动,肚子里甚至出现了少有的咕咕叫。争气一点啊!肚子!你现在在一个帅哥家里!要矜持不要呐喊!
不到一会儿,穿着蓝色格子围裙的方子绪,左手端着红烧鱼,右手端着糖醋茄子,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我上前去帮他布置饭菜和碗筷,他抱歉地说了声:“让你久等了,其实我本来可以快一点的,但是第一次有客人来我家里吃我做的饭,我太开心了,就在厨房里发了条微博。”
我朝他摆了摆手,表示我不在意,其实我根本没怎么听他说的话,我的眼里都是这两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而且这两道全都是我喜欢吃的!
方子绪又陆陆续续的从厨房里端出几道菜,摆了一桌子,没有一道是我不喜欢的菜,我不禁感慨自己的幸运程度,幸福到不知从哪里开始下筷。
方子绪见我没有动筷,问道:“怎么了?口味换了?那我再去重新做几个菜。”
“没有,很棒,全是我喜欢的菜,我都不知道从哪盘菜开始吃比较好。”
方子绪终于放松下来,粲然一笑,帅得我筷子差点掉到地上。
因为一大堆菜都是我喜欢吃的缘故,淑女行为规范之类的东西全部被我抛在脑后。我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吃完了所有的菜,歉意地朝方子绪看了一眼,在我那样的速度之下,他这样的斯文帅哥估计没能吃上几口菜吧。
方子绪貌似知道我那眼神中包含的深意,朝我说道:“不要紧的,我吃得足够多了,看到你吃得那么高兴我也很开心。”
我帮着收拾碗筷之后,吃饱喝足的我抱着笔记本电脑回家去了,关上门之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他问什么说我口味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停电了,没有存稿的我只好今天才更TWT
☆、疑惑
既然问这个问题就是代表他知道我的口味。
我虽然身为一个来者不拒没有忌口的美食家,但我一般将食物分为普通喜欢和特别喜欢这两类,他今天做的菜全都是特别喜欢这一类的。知道我饭菜喜好的就是家人和杜小米,杜小米那天晚上并没有认出他,应该跟他不熟悉,不会将我的喜好告诉他,方子明告诉他的可能性更低,他的眼里只有到杜小米。
那么他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莫非他喜欢我?
脑子里冒出了这种可能性,下一秒就被我给否定了,我和他的交集估计就只有大学那次的食堂撒汤事件,没有人会因为这个而喜欢上别人的,一见钟情就更不可能了,我虽然长得不差,但让如此帅哥垂怜的应该是系花校花此等级别才对。
怎么想都毫无头绪,还是等会儿问他吧。
虽然下了决定,但我实在没